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国家版权局确认"今日头条"侵权:积极整改是好现象

来源:人民网 作者:宋心蕊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9-16 10:48 
核心提示:阎晓宏介绍称,规范网络转载是今年剑网行动的一个重点任务。今年6月初,“今日头条”涉嫌侵犯传统媒体著作权一事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6月16日,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和反映,依法对“今日头条”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

昨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做客微访谈时表示,“今日头条”构成侵权,已积极整改。“处罚是手段,规范是目的”,在规范其经营行为的基础上,版权局会支持新兴网络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阎晓宏介绍称,规范网络转载是今年剑网行动的一个重点任务。今年6月初,“今日头条”涉嫌侵犯传统媒体著作权一事引发社会舆论强烈关注。6月16日,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和反映,依法对“今日头条”涉嫌侵权案立案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今日头条”网站及移动客户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新闻作品及相关图片内容的集成、聚合、搜索、浏览和评论等服务。经调查确认,权利人投诉的部分新闻作品及相关图片均由该网站存储和传播,而非链接跳转方式,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

阎晓宏表示,在调查过程中,字节跳动公司积极整改,迅速删除了所有侵权作品,并主动全面与媒体洽谈使用作品的版权采购事宜,这是一个好的现象。他说:“我想强调的是,处罚是手段,规范才是目的。对新兴网络服务企业,我们要在规范其经营行为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其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