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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再出手:乐视TV遭遇灭顶之灾?

来源:i黑马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7-16 11:01 
核心提示:广电总局这样的规定并非新鲜事,这些要求在广电总局此前的“181号文”等政策文件中几乎都有规定,只是过去的几年间,这些规定并未得到严格执行。最近几年国内互联网电视的快速发展,几乎都是建立在一个“灰色空间”之上。

昨晚,对于电视盒子“史上最严”的管控禁令在网上传播,消息人士称广电总局已约谈了7家牌照方,包括中央三大台,以及广东、浙江、湖南、上海四大台及地方局,对目前互联网电视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厉批评,并提出多项整顿措施。

据悉,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昨日曾对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整顿的重点是商业网站与牌照商合作开设的“视频专区”,在广电总局看来,商业网站不应成为内容服务方。

这样的监管政策下,受最大冲击的当属乐视。

乐视与CNTV的合作,就是以这样的是“视频专区”为基础,尽管乐视盒子接入的是CNTV的平台,但这个平台嵌入了“乐视网TV版”的专区,当中有乐视网提供的独家内容资源。

就在不久前,乐视还因为小米通过CNTV平台盗播了自己的独家视频资源,将CNTV和小米告上法庭。

乐视TV的商业模式,正是以这样的“视频专区”为基础,以内容优势吸引用户,在低价销售电视机的同时,向用户收取“乐视网TV版服务费”,这项服务费的价格是24个月980元。

如果这种视频专区合作被广电总局叫停,意味着乐视TV的收费模式可能终结,乐视TV必须调整发展战略,如果协调不好,甚至可能出现用户大规模要求退费的情况。

在互联网公司进军电视屏的战役中,乐视走得最快,收效明显,也成为了此次整顿政策最大的牺牲品。

广电总局这样的规定并非新鲜事,这些要求在广电总局此前的“181号文”等政策文件中几乎都有规定,只是过去的几年间,这些规定并未得到严格执行。最近几年国内互联网电视的快速发展,几乎都是建立在一个“灰色空间”之上。

早在“乐视网TV版”开设之初,就曾有专家指出,这是在打政策“擦边球”,会有政策风险。

如今监管收紧,乐视该怎么破?

广电行业专家、融合网执行总编辑吴纯勇告诉娱乐资本论,在他看来,乐视的内容模式仍然存在突破的可能性——与内容服务的牌照方进行合作。

目前,广电总局在互联网电视方面有两种牌照,一种为集成播控牌照,只下发了7张;另一种牌照为内容服务牌照,共下发了14张,前面7家拿到集成播控牌照的机构都有内容服务牌照,而电影频道、北京台等7家机构只有内容服务牌照。

广电总局7月初曾表态,集成播控牌照将不再发放,但鼓励省级广电机构申请内容服务牌照。

在吴纯勇看来,未来乐视或可以与内容服务牌照方进行合作,共同申请新的内容服务牌照,或是与已有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共同运营。

这样的合作模式,类似于第一财经与宁夏卫视的合作,借助宁夏卫视的频道资源,输出第一财经的节目内容。相较于以往的“乐视专区”,这种合作方式将更加复杂,牵涉更多广电行业的利益相关方。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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