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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纪实数字照片处理技术规范制定推出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08 22:47 
核心提示:胶片照片转化为数字照片,需保留原底片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视频截图作品视为摄影作品,需保留原始视频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必须保留数字影像的原始文件,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新闻纪实类数字照片处理技术规范》日前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新闻摄影学会联合制定推出。《规范》是根据近年来国内外不少摄影展览、比赛和评选中出现的新闻纪实类照片真实性争议,在参考国内外各相关机构各类行业规范的基础上制定的。

《规范》具体内容包括: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允许剪裁画面和调整水平线,但不允许因此导致图像对客观事实的曲解;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允许对整个画面的色相、明度、饱和度及色彩平衡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本色调;不允许使用照相机内置的效果滤镜程序功能;原则上不允许多次曝光拍摄,特殊情况下使用多次曝光的,应注明“多次曝光照片”;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不允许对照片画面进行拉伸、压缩、翻转;胶片照片转化为数字照片,需保留原底片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视频截图作品视为摄影作品,需保留原始视频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必须保留数字影像的原始文件,以作为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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