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OTT大行其道磨刀霍霍革谁的命(2)

来源:流媒体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4-02 09:13 
核心提示:广电运营商 政策:广电新政策主动示好OTT业务 今年初,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2013年1号文《广电总局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该文件要求将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到与电台电视台发展同等重要地位,并

广电运营商

政策:广电新政策主动示好OTT业务

今年初,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2013年1号文——《广电总局关于促进主流媒体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意见》。该文件要求将网络广播电视台提升到与电台电视台发展同等重要地位,并明确三至五年后确立网络广播电视台在新媒体传播格局中的主流地位的目标。这份鼓励电台电视台与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新兴媒体结合的文件,体现了广电行业欲变OTT业务的危机为转机、在三网融合过程中化被动为主动的态度。清华大学教授王兴军在近日的CCBN论坛上称:广电网络结构是专为视频传输而设计,速率是一般电信网的170-3500倍,广电网络在内容和政策方面都具有优势。未来OTT时代广电运营商的关键挑战在于:内容版权、带宽、以及核心技术,把握这三点,对广电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规划:2013年至2015年三网融合规划将出台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在加紧制定2013年至2015年三网融合规划,其核心目标已经确定:计划到2015年底,全国县级和县级以上城市有线电视网络将全部实现数字化,并具备互联网接入服务,以及各项网络服务功能。这意味着,到2015年底,用户接入互联网及使用互联网服务将多了一种全新的选择,可以通过各地的有线电视网络进行上网。业内人士表示,若三年规划提出的目标得以实现,到2015年,全国各地的有线电视网络都将具有上网能力,这意味着将多出至少100家宽带接入服务商。届时,将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目前市场上广受诟病的“假宽带”问题,有望逐渐被消除。另外,随着广电企业大举进入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还将直接挑战电信企业的市场主导地位,上网资费有望进一步下降,上网速度则会继续提升。

应对:地方广电积极谋划应对OTT

广电在继续推动网络双向改造的同时,地方有线也在积极拓宽思路,在OTT的推动下,有线的动作越来越积极,今年的CCBN2013有线未来高峰论坛上,来自上海、江苏、湖南等地的广电运营商们分别介绍了各自应对OTT的业务部署,如江苏有线的云媒体电视,东方有线的上海高清互动平台建设等。地方广电利用自己的优势全面部署,与互联网牌照运营商合作,构建集有线、互联网于一体的电视平台,为用户提供高清VOD、3D视频等业务,同时开发多种增值业务,形成“平台+内容”的竞争模式。

点评:在本届CCBN2013的展会上,OTT强势出击最终成为了展场最吸引人眼球的“主角”,对有线而言,OTT已成为其改革的催化剂。(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