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泰囧》票房“被缩水”光线上亿净利失踪(2)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1-22 09:34 
核心提示:巨额净利润不翼而飞 为了解事实真相,《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光线传媒,希望与董秘联系,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董秘不在。记者随后将采访提纲发至公司邮箱,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公司的回复。 光线传媒自2011

巨额净利润“不翼而飞”

为了解事实真相,《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光线传媒,希望与董秘联系,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董秘不在。记者随后将采访提纲发至公司邮箱,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公司的回复。

光线传媒自2011年8月正式登陆A股市场,目前的业务主要分为三块,分别为节目制作与广告、演艺活动、影视剧,此次热映的《泰囧》的收入纳入影视剧业务。

财报显示,2011年第四季度,光线传媒单季度节目制作与广告、演艺活动、影视剧的净利润分别为0.48亿元、0.13亿元、0.29亿元。

光线传媒在此次公告中宣称,各项业务发展正常,电视节目制作以及广告收入相对稳定。

那么,在2012年前三季度已实现净利润1.36亿元的基础上,第四季度即使不算影视剧业务收入,同时,节目制作与广告、演艺活动这两大业务也只按前一年同期收入进行保守计算,最低也能实现0.61亿元的净利润,也能达到1.97亿元。再加上去年12月《泰囧》贡献的2.7亿元净利润,全年则为4.67亿元。

光线传媒却“低调”地宣布,全年净利润仅有2.8亿~3.1亿元,那么还有约1.57亿~1.87亿元的净利润去哪了?在公司营业收入比较确定的情况下,除非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成本骤然上升,不然无法解释此现象。

为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为光线传媒仔细算了一笔账,希望通过2011年公司前三季度与第四季度结算方式的对比,来寻找净利润的去向。

光线传媒的营业总成本主要包括营业成本、税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六类。

2012年前三季度,税费较为固定;销售费用历年上涨10%左右;管理费用近4年来均维持在3200万元上下;由于上市后成功募集资金产生利息,财务费用已开始成为公司利润来源之一;资产减值损失方面,应收账款3.42亿元同比略有增长,存货0.81亿元同比下降,固定资产0.29亿元略有增长,倒是长期股权投资达到0.81亿元,那是因为公司在第三季度曾认购欢瑞世纪影视的股份。

可见,无论采取何种计提方式,均远未到足以侵蚀高达1.5亿元以上净利润的程度。因此,公司的营业成本大幅上升成了唯一的可能。但是,公司招股书显示,影视剧中的演职员劳务费和制作费用合计约占主营业务成本的六成,构成了主营业务成本的主体。而光线传媒去年第四季度投资发行的电影仅有《泰囧》一部,更何况是“小成本”电影。

那么,影视公司的电影票房收入是否具有独特性?

答案也是否定的。光线传媒早已在招股书中介绍,在影片上映后,电影投资方对院线公司提供票房总额结算单进行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的分账比例确认收入,如存在跨期,则提供每期的票房结算单。(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