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广电招安互联网电视 狙击IPTV(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张君漫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6-18 09:14 
核心提示:不清晰的商业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电信运营商在互联网电视发展中依然有优势。一位广电行业专家指出,互联网电视需要可靠稳定的宽带接入,这对占据绝大多数互联网接入基础的通信运营商来说绝对是利好,意义甚至超过了

不清晰的商业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电信运营商在互联网电视发展中依然有优势。一位广电行业专家指出,互联网电视需要可靠稳定的宽带接入,这对占据绝大多数互联网接入基础的通信运营商来说绝对是利好,意义甚至超过了IPTV对通信运营商的价值。

而在拥有速率最高的宽带网络和IDC资源的情况下,互联网电视谈判中电信运营商也一直处于绝对强势地位。曾会明表示,“电信运营商在OTT TV生态系统中的位置,正如国美(微博)苏宁在中国家电行业的位置,虽然他们并不直接制造产品,但他们拿走了行业的大部分利润。”

然而,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和与其合作的视频网站也希望能摆脱电信运营商的强势控制,这就给广电运营商与OTT牌照商合作提供了空间,也是这次多家广电运营商与牌照商成立融合创新联盟的重要原因。

罗小布告诉记者,“唯一能打破通信运营商对广电网络不对称竞争的局面的办法,就是尽快实现广电网络向互联网企业的转型。建设自己的互联网平台,发展自己的OTT TV生态系统,尽快完善自己的IDC系统,建设端到端健壮的互联网体系。”

与国外完全开放的OTT模式不同,中国受管控的互联网电视从内容安全角度,政策基本不会支持把互联网内容完全开放引入到电视上,因此,半开放、半连接将是这个阶段的关键词。

有线运营商嫁接OTT后可借道电信、联通的宽带网络突破自身双向的瓶颈,可以迅速扩充互动内容和增值业务,同时通过OTT,发展有线电视网络之外的非有线用户乃至异地用户。

不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OTT的商业模式目前仍处于探索中。曾会明表示,“仅仅是电视机或机顶盒产品销售,谈不上一个新产业,而从目前看,OTT牌照方进行运营,大致会包括前向的内容收费和后向的广告模式。然而,付费互动电视此前的失败是个典型的负面案例,而百视通等牌照商在广告运营经验的缺乏,让新商业模式的探索依然存在诸多挑战。”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