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广电总局:24小时限娱是虚假报道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23 09:46 
核心提示:三十几家卫视同时播三十几部戏,那情景想想都吓人。很难再有人下工夫做好戏了,这将是劣币驱逐好币的历史在重演。” 《士兵突击》制片人张谦表示:“真有可能,不过得缓冲一下。”

最近,关于国家广电总局在电视管理方面将出台新政策的消息不断传出。一方面,有消息称国家广电总局可能出台相关规定,以后一部电视剧只能在一家卫视播出,以繁荣荧屏。另一方面,还有人称国家广电总局将把“限娱”从黄金时间扩展到24小时,对娱乐节目进行全天管理,以防止娱乐“复辟”潮。

昨天,早报记者就此向国家广电总局方面求证,电视剧司方面负责人以短信否认“一剧一星”说,“相关问题只是调研,与颁布无涉”;主管节目的社会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则斥“限娱”将扩展到24小时的说法为“虚假报道”。

出台一剧一星政策?

广电总局:只是调研

日前,一名叫“过殊”的人发微博称:“据内部消息,国家广电总局很快就会出台政策:一部剧一颗星首播。”“过殊”还解析了这一政策的几个目的,一是解决演员片酬过高问题,降低投资成本,根据一线卫视的电视剧价格,将成本控制在每集一百万元以内;二是协调电视剧上星问题,做到一剧一星;三是解决播出量问题,急救一批积压的戏;四是可以繁荣荧屏等。

这一消息传出后,不少实名认证的圈内人士都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潜伏》、《借枪》作者龙一说:“到时候,没有首轮4家卫视的协作与相互支持,没有购片成本的摊薄,一部戏就将决定一组购片人员的命运,甚至决定卫视领导的乌纱帽。三十几家卫视同时播三十几部戏,那情景想想都吓人。很难再有人下工夫做好戏了,这将是劣币驱逐好币的历史在重演。” 《士兵突击》制片人张谦表示:“真有可能,不过得缓冲一下。”

早报记者从一位圈内人士处了解到,如果这个政策真的出台,的确有助于抑制一些演员的片酬,因为现在只要制片方一旦和有名演员签了合同,即使还没拍成,就已经有电视台买下版权,并且已经收回成本,而播出又都是几家卫视同时首播,再加上网络版权,因此大赚,于是片子泛滥、片酬高、过度消费的现象就都出现了。

另一位圈内人士则表示,2011年约有1.7万集电视剧生产,但每年电视台播出集数约6000-8000集,因此造成大量电视剧积压。如果一部电视剧只能在一家卫视播出,将有效缓解这种局面。

早报记者还致电安徽、东方、江苏、浙江等电视剧播出大户,对方的宣传人员都一致表示,暂未收到消息。当问及如果这个政策真的出台,对电视台的影响会不会很大时,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一部好的电视剧,成本一般在一百万元一集,所以4家卫视联合一起购买。只有一些有实力的电视台才能买到独播剧,而像二三级电视台只能播二轮、三轮,收视率会越来越差,不太利于其发展。

昨日早报记者就此事通过短信询问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司相关负责人,对方回复称:“相关问题只是调研,与颁布无涉。”问及调研何时结束、何时会有结果,该负责人回应说:“没问题那天调研就停止了。”据早报记者了解,国家广电总局一直在调研卫视购剧的方式,目的是希望合理分配电视剧购买。

限娱令扩张到24小时?

广电总局:虚假报道

自《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施行以来,各家卫视只保留了王牌综艺节目。同时响应总局号召,卫视阵地明显少了剩男剩女串烧、扎堆,文化专题节目骤增,宣扬平民英雄、好人好事等思想道德建设节目增多。不过,虽然各家卫视表面上都推出生活服务类、道德类节目,但从节目形式看,只是披着服务或道德外衣的娱乐节目。

此外,多家卫视开辟22:00后这个非调控时间作为娱乐节目的创新地带,孵化新型娱乐类节目。经统计,周一至周日19:30-22:00,也就是总局的调控时间,有20档娱乐节目,但是22:00及以后非黄金时段则有25档。此外,19:30-22:00播出的娱乐节目大都于周末集中播出,而22:00后播出的娱乐节目分布于周间各天。

对此,近日有传言称,“国家广电总局推出相关管理办法是为了纠正部分电视节目过于追求收视率和广告收入、过于娱乐化的倾向,如果各大卫视在非黄金时段为了收视率来推出更多的综艺节目,显然与广电总局制定的政策是违背的,接下来广电总局可能将管理时限在目前的基础上延伸到24小时”。

昨天,早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国家广电总局主管节目的社会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把“限娱”要扩展到24小时的说法斥为“虚假报道”。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