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广电再限娱:电视需要“新陈代谢”

来源:搜狐娱乐评论频道 作者:何殊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18 10:39 
核心提示:当然,限娱令作为“刽子手”难辞其咎,靠“过度娱乐”这种模棱两可的字眼,要求各种节目下架,这明摆着就是和群众们过不去。七十年前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讲得很明白:文艺是为人民大众的。

一连串限娱大招之后,湖南卫视终于有点力不能支,连失几点血,而且在一系列的内部改革创新之后,似乎原地满血的希望也不大。诡异的是,芒果竞争力下降的同时,其他几家觊觎良久的卫视并未呈现一统江湖的架势,在广电所向披靡之下,竞争激烈的几家卫视除了收视率略有浮沉之外,并未杀出一条新路,大有整体上趋于五岳剑派的架势,但是现实来看,最多杀出一个自宫出丑的岳不群。

湖南卫视收视率的衰落,可能是今年中国电视史上的一等大事。湖南卫视上星十五年以来,无论剧集还是自制节目,都用一股芒果味的旋风引领着电视潮流。两年来,广电总局有了限娱令,一石激起千层浪,湖南卫视的各个节目七十三变了之后,还是不可避免地衰落了。

当然,限娱令作为“刽子手”难辞其咎,靠“过度娱乐”这种模棱两可的字眼,要求各种节目下架,这明摆着就是和群众们过不去。七十年前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讲得很明白:文艺是为人民大众的。对各种问题进行一刀切,也正应了主席所言“以求其个人的或狭隘集团的功利,还要责备群众的功利主义,这就不但侮辱群众,也太无自知之明了。”娱乐节目淡化之后,主旋律的并没有跟进,而且我们的影视剧制作水准仍然低水平徘徊,竟然爆出了明星演员片酬疯涨、只认明星不认演员的新闻,可以说,行业并没有健康发展。过分强调娱乐节目的负面作用,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策略,不从人才培养和行业规范上下手,进行动及根本的改革的话,只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话再说回来,责任全在限娱令吗?肯定不是。电视出的问题,在现在新媒体井喷的这个时代,本质上来说是行业在衰落。遥控器之外,电脑、手机成了最大的娱乐来源,网络对影视剧的分流作用不言自明,随时看随时看,想看到哪就看到哪,下次可以接着看。获得与分享的功能早已把古老的遥控器甩到了二次元空间。现在视频网站自制节目发展迅速,网络视频的运作模式业已成熟,只待一个合适的时机有所突破。可以想象,如果叫嚷了多年的三网融合不加速进行的话,将来摆在客厅里的电视可能会成为家庭博物馆的图腾柱。要知道,用网络改造电视为核心的客厅娱乐中心,国外十来年前就开始动手了,现在谷歌、微软、索尼等大鳄们早已杀的不亦乐乎,在欧美,一些视频网站也是可以自由出入用户的客厅电视,对比人家,我们到底弱在哪,恐怕就是深层次的不可言说的原因了。

再一个问题,收视率是否是衡量电视台的王牌?这个指标,和经济发展唯GDP论本质上是一样的,有层次有深度的节目收视率上不去,只能走轻松娱乐的范儿,反智的东西多了,肯定会存在过度娱乐的问题。芒果台的节目改来改去仍然举步艰难,证明收视率在考核电视台好坏的问题上,不能一股独大,全面的综合性的考核指标也应该是改革的题中之义。

限娱延至24时,不辨真假。只是没有永远的王者,更没有万世的基业。湖南卫视的衰落也许是暂时的,也许是长久的,放在漫漫长河中,不过浪花一朵。新陈代谢,才是王道!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