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再掀“三网融合”潮——中广互联

来源:中广互联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11 23:08 
核心提示:中广互联认为:三网融合概念已经被广为接收,相关利益纠纷更是表明三网融合已经向深层次演进;在监管融合相对滞后的情况下,网络技术、终端与业务层面的融合促进了三网融合发展,目前“大视频”格局已经成型。

据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会议几近2年,悬空了很久的三网融合终于有了新的进展。在第一批12个试点城市推进一年半之后,国务院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宣布了三网融合第二批试点城市名单。然而,面对政策变局不同的运营商面对不同的基础条件与市场格局,却几家欢喜几家忧。在此期间,中广研究则一直以独立第三方思维参与三网融合的评估,寄希望于为行业带来客观、理智、中立性观点。

中广互联认为:三网融合概念已经被广为接收,相关利益纠纷更是表明三网融合已经向深层次演进;在监管融合相对滞后的情况下,网络技术、终端与业务层面的融合促进了三网融合发展,目前“大视频”格局已经成型。如今,随着第二批42个城市的加入,三网融合试点规模已经覆盖了将近3亿的人口。运营商及产业各参与方如何在三网融合大变局与各方博弈中迎来业务创新与规模发展,这一切都需要客观中立的分析与评估。

2011年1月,中广研究发布了业界首份三网融合月度研究报告—《三网融合月度精粹》(下载完毕后密码为sarft.net),每月一期,全年共12期,以资讯的时效性、数据的全面性、思想的深度性以及研究的专业性为优势,受到了业内人士的一致好评。至今已经连续发布了16期,并针对此次试点城市的加入做了最新的分析和趋势性的研究。

另外,中广研究也进一步对1年多时间里三网融合的走势进行了全面梳理,走访调研了近100家运营商、政府研究机构以及厂商,于2011年10月正式发布了《2011中国三网融合产业研究报告》,力争全面现实反映三网融合进程中行业政策、监管走向、国内外市场动态、试点进展等方面信息。既把握整个政策走向,又理清具体环节的政策影响因素与可能走势,有助于客户综合把握长期政策因素与现实政策影响。本报告历时半年,全文共计450页,近35万字,图表230个,是三网融合领域最详实的一份报告。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