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云南省委领导考察调研云南电影集团工作

来源:新浪娱乐 作者:丁海润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9 11:03 
核心提示:我国电影产业被称为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尤其是文化产业体制改革后,大量社会资金涌入,仅去年就生产各类影片791部,形成130多亿的产业效益,其中票房过亿的国产影片占到20部左右。

2012年3月29日上午,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光荣对云南电影集团进行了综合调研。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副省长曹建方,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赵金,副省长高峰一同参与此次调研活动。

调研活动中,省委书记秦光荣听取了以云南电影集团董事长张伦就云南电影集团过往工作的汇报和未来的发展蓝图,并对云南电影集团致力于弘扬云南民族文化给予了高度赞扬,鼓励他们进一步依靠改革,整合资源,创新突破,开放引进,借脑发展,努力做大做强,拍摄出更多更好的影片,让云南民族文化得到提升,让云南文化产业百花齐放,让云南的影视作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在文化产业体制改革中破茧而出

云南电影集团作为云南省文化体制改革的产物,是云南省委政府及国家广电总局大胆改制创新的结果。秦光荣表示,电影集团是在原来云南民族电影制片厂的基础上整合各种资源而成立的,是云南省改革文化产业的又一个典型,也是将来我们发展电影产业的一个基础,做大电影集团对于提升云南民族电影建设、发掘云南的文化产业意义重大,不仅要坚持改革的精神来推动电影集团的发展,还要注重整个国内外的各种资源以谋求发展。

云南民族电影制片厂作为云南电影集团的前身,1958年建厂,1985年更名为“云南民族电影制片厂”,50多年来,云南民族电影制片厂共摄制纪录片300余部,电视剧18部,故事片60余部,并成立了民族语数字影片节目译制部,把众多优秀电影译制为各种少数民族语言,极大丰富了民族地区群众的文化生活。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初期,让云南民族文化逐渐走近大众的视野,为民族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电影制片厂原本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文化日益繁荣的需要,于是,电影产业的改革创新作为文化产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议题被提上日程。中国电影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20年了,不断创新观念,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激发改革活力,一步步的改革措施正在把中国电影体制引入一个市场化的轨道。

云南电影集团就在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2010年11月,是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和省委宣传部文产办、云南省广电局的领导下,由北京和顺通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控股)、云南民族电影制片厂、云南音像出版社共同发起成立,以影视传媒产业及相关业务为经营方向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1亿。

考虑到当前中国影视产业发展的现实状况,集团驻地在地域上分为两个部分:云南作为集团本部,影视的产业基础根植于云南,包括电影院线公司、影视拍摄基地、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营、具体的拍摄制作等;北京作为提升云南制造的水准和档次的重要基地,将影视策划、后期宣传发行及艺人经纪等工作集中于此。与此同时,云南电影集团首先组成一个较为强大的班底和团队,在制作方面引进一些业内有影响力的人士加盟,在宣发方面,整合了原保利博纳的发行团队,成立了云影博纳影视发行公司,为制作出优秀的影视作品打好基础。(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