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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雷打石镇藏匿3家非法“电视台”

来源:红网 作者:何春林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8 10:36 
核心提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也称,根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不得申请开办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禁止利用有线电视站播放自制电视节目。

雷打石镇的3家山寨电视台意外浮出水面。这个月22日,天元区雷打石镇布塘村新屋组村民张胜加,不情愿地把自家的六亩稻谷收割回家。经估量,六亩地的总产量约为1800斤,比他预想午的产量少了整整6000斤。与他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同村组的农民。年初,他们从本地的山寨“电视台”播放的广告里得知,“准两优608”稻种可以“亩产1300斤”,怎么也没想到买回来种下后是这样的结果。如今,减产的原因暂无定论,但有村民认为,山寨电视台播放的广告有误导嫌疑。

愤然投诉:如此减产头一次碰到

23日上午,记者来到布塘村。由于迟迟未等来相关部门的明确答复,张胜加终于熬不住了,无奈地将稻谷收回了家,晾晒在自家的一块水泥坪上。

张胜加说,在往年,一亩地的稻谷足以铺满整个水泥坪。而当日的水泥坪上,是张胜加家六亩田的全部稻谷。

水泥坪上,张胜加的父亲不停地筛选着瘪谷(空壳稻谷),旁边的瘪谷已堆成一座小山丘。记者随机抓起一小把晾晒在水泥地上的谷子,清点了一下:一共315粒谷子,瘪谷有262粒,占83%。张胜加说,初步测算,每亩地的产量仅为300斤左右。

张胜加一家五口入,12岁的女儿正在读六年级,父母早已过了花甲之年,全家就靠他与老婆种田维持生计。“本盼着卖稻谷赚点钱,现在所有希望都泡汤了。”张胜加计算了一下,现在1800斤的谷子只能卖到2340元,还不够支付肥料、农药和人工成本。

同组的张茂松也种了4亩地,总产量不到l200斤。“种了一辈子地,还没遇见过如此减产的。”已逾70岁的张茂松气愤地说。

记者同时了解到,天元区雷打石镇其他村组不少农户也有此遭遇,当日上午,有10余户农户向记者投诉减产一事。

村民探因: 山寨电视台难辞其咎

村民们认识“准两优608”还得从雷打石镇的山寨电视台的一则广告说起。

张胜加等村民们说,今年4、5月期间,建强、伞铺等当地“电视台”每天不停地播放着一则“准两优608”的促销广告。大致内容是说该稻谷亩产量高达1300斤,抗病能力强,单季双季都适合。

在该广告的轰炸下,张胜加、张茂松等人以25元每斤的价格买回了种子。张胜加买了18斤,于6月18日播了种,禾苗长势也很好,只是在9月迟迟未见稻谷抽穗。张茂松、田群强等人也都在6月下旬播种,遭遇也都与张胜加类似。

一开始,村民以为买到了假种子,先后找到了种子经销商、隆平种业杂交水稻种子株洲总代理、天元区农业局。天元区农业局的调查结果说,减产很有可能是播种时间晚所致。

一但村民们说,“电视”广告里并没有说6月18日至20日不能播种了,他们根据以往的种田经验,此时播种肯定不会影响生产。上周五,隆平种业杂交水稻种子株洲总代理负责人彭名义证实,广一告里有说过亩产可达l300斤,单季双季都可以,但并未提及6月18日至20日也可以播种。

而当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广告内容时,播放过此碟片的“电视台”均说,广告碟片已找不到了,具体内容也早已不记得了。调查也不了了之。

村民们维权陷入了困境。

山寨电视台存在多年,广告多是卖药卖建材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在雷打石镇,主要活跃着3个山寨电视台:伞铺台、雷打石台与建强台,他们在当地有线电视台的基础上,各自成立了一个新的频道,收视对象则为附近的农民。

图像质量很差,字幕广告滚动不停

25日上午,记者在航电枢纽延伸段一村民家打开了电视,根据农户指引,1频道便是雷打石台,没有任何台标,只是在电视的左上角留有“陈豪影视”和手机号码字样;6频道是标志着“楚天影视”的伞铺台。建强台由于收视范围仅限于建强、布塘等邻村,在此便未收到。

两个电视台分别播放着《飞虎神鹰》与《武则天秘史》。很显然,节目是通过电脑播放碟片传输的,图像质量非常差,还弹出了一个操作电脑过程中出现的提示标志,与此同时,屏幕上的字幕广告滚动不停。

村民们说,这种电视台存在都有四五年了,久的甚至已有近10年。内容以当地村民的庆生、结婚、丧葬等红白喜事为主。近些年,卖种子、卖建材、卖药的广告逐渐多了起来。

覆盖20多个村组,收视率还挺高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上述电视台“台长”,称想要投放一则保健品广告。对于陌生人的来电,对方显然有点排斥,一番沟通后,对方的答复是:只要内容不明显违法,都可以播放,价格则要当面谈。

雷打石台“台长”陈豪透露,自己的电视台覆盖率已达到20多个村组,覆盖人口达到一两万户。广告内容涉及红白喜事、卖药、卖建材等。“台长”们也承认,尤其是当地老人,特别喜爱本地电视台节目,收视率比较高。

不过,聊及电视台是否合法、信号又是如何通过有线电视传输出去时,陈“台长”说,这些都是秘密,没有必要告知外人。

私设电视频道肯定违规,成本往往不到一万元

原市广电局稽查队(现并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张队长介绍,山寨电视台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依附在有线电视信号线路上。他们则相当于一个中转站,这样做原本是为了增强信号,将信号传送至更偏远地方。但是,这些信号中转站安装了一套中间设备:一台功率放大器和一台电脑,设置一个新的频率,通过电脑播放碟片将这些信号传送出去,就成了山寨电视台。

第二种模式,就是完全单打独斗,自己购买发射机与电脑,就足以成立一家电视台,从而对外播放节目,吸引广告客户,赚政高额广告费。

张队长分析,当地大部分村落已覆盖了有线信号,上述电视台很有可能是通过第一种模式运行的。他们的成本往往不到一万元钱,播放的广告也不会受到监视,审核肯定也不会很严格,利益空间非常大。

张队长同时说,此现象在我市不普遍,他们还是第一次接到此类反映。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也称,根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人不得申请开办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禁止利用有线电视站播放自制电视节目。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说,由于新机构刚成立不久,此前的人员、执法权限尚未完全到位,开展执法活动有一定难度。不过,他们“会关注此事”。

擅自从事广电节目传送,可处三万以下罚款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利用有线方式在同一地(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应向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予以颁发《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机构不得利用所拥有的网络或频率资源擅自开办广播电视节目,不得为非法开办的节目以及来源非法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提供传送服务,不得擅自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

违反上述规定的,擅自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可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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