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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将颁新规 互联网电视内容监管再起波澜

来源:赛迪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7 22:42 
核心提示:为保证产业的健康发展,广电总局无奈下唯有不断细化内容管理的产品形式,扩大内容管理范围,如10年底颁布的《互联网电视内容管理服务规范》和《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服务管理规范》中就多次强调只有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

2011年07月27日,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总裁励怡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乐视与海信在公布合作推互联网电视之时并未与华数有合作,是在被指责违规后才紧急找到华数谈相关合作事项。

紧接着,媒体爆出广电总局要对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内容进行统一规范,过去一些视频厂商违规提供的内容将被清场,如此的双重打击无疑令乐视网在进军电视屏幕的征途上再次陷入被动中。分析人士称,如今乐视网想要名正言顺的进军互联网电视业务,唯有耐心等待新规的出台了。

电视产品形式多样 内容监管范围扩大

虽然PC终端和移动终端的视频业务发展势头强劲,但是,在一段的体验时间过后,人们不会再满足用小小的PC和移动屏幕来观看长视频,而又会选择回归电视大屏幕享受更高质量的观影体验,毕竟大屏幕的独有特性是PC和移动终端无法取代的。这是趋势,也是现实,尤其是在电视互联网产品极大丰富之时,用户一样可以在电视屏幕上看到互联网的影视节目、甚至冲浪、聊天。

目前,电视互联网的产品形式多样,目前主流形式是IPTV、互联网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尤其是互联网电视机顶盒发展迅猛,在近一两年的发展中,形成了较大规模的用户群体。为促进经济多元化发展,这种情形是国家工信部所乐见的,不过节目内容影响受众范围一旦扩大,也就意味着内容监管到位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事实上,广电总局在09年时已正式表态支持互联网连接电视的产品形态,同时也意识到在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对其输送的内容更需加强监管。总局在对经互联网连接电视终端的一切产品做出了相应的内容监管规定,在《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电总局明确要求:“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集成运营服务,应当建立具有节目播控、节目导视、版权保护等功能的集成播控系统,健全节目内容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所传播视听节目内容可管、可控。”

不过,这份文件并没有阻止一些视频网站绕开播控平台直接向电视终端输送非法互联网内容,尤其是完全开放的网络链接。这一切让电视互联网服务变得更加危险,10年5月曝光的“电视机厂商集体涉黄事件”至今还令人胆寒。

为保证产业的健康发展,广电总局无奈下唯有不断细化内容管理的产品形式,扩大内容管理范围,如10年底颁布的《互联网电视内容管理服务规范》和《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服务管理规范》中就多次强调只有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和“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的机构才能进行互联网电视相关业务的开展。

而前不久北京广电下发的要求则是针对互联网电视机顶盒的服务形式,虽然对象不同,但是目的却是大同小异,都要求两者连接电视终端提供服务时,“不能与未经广电总局批准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相连接,不能采取开放式链接”。

对此,三网融合专家吴纯勇表示相同意见,他认为,广电在内容层面的监管范围将会更大更细,“互联网管理细则出台应是近期的事了。”

规范竞争利于视频厂商的长期发展

且不论内容监管政策是否牵扯到两部委的利益关系,但是从用户角度出发,广电总局可谓是用心良苦,唯有实现电视互联网视频内容的可管可控,才能保证不会有第二次“集体涉黄”事件的发生。而从视频厂商的长期发展角度来看,规范内容竞争规则,则是有利无害的事情。

在中国互联网视频网站发展的十年大洗牌后,生存下来的视频网站可谓都是中国的互联网精英企业,而网站的运营模式也在政策规范、市场调节下,开始摆脱野蛮生长的阴影。健康、有序的产业发展模式雏形显现实属不易。

而在视频网站开始谋划“三屏合一”的大战略之时,保证电视视频业务的健康竞争会成为企业迅速成长的良好开端。回想在一年前,视频网站依靠盗版视频抓取流量的竞争模式导致了在后期重回正版版权内容的艰辛,企业家们应要有这个觉悟,合法、合规会使企业少走很多弯路。(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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