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其他 >

对现行广播电视体制的思考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王 晨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15 09:38 
核心提示:面对国内外激烈的竞争环境,我国广电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但中国的广电行业由于长期处在计划经济的环境中,规模普遍不够大,体制不顺、机制不灵等,这种状况使我国的广电行业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本文对广播电视体制这一议

面对国内外激烈的竞争环境,我国广电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但中国的广电行业由于长期处在计划经济的环境中,规模普遍不够大,体制不顺、机制不灵等,这种状况使我国的广电行业难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本文对广播电视体制这一议题谈谈个人的想法。

形成及作用

广播电视一直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是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文化阵地和舆论宣传工具。

这一管理体制是与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生产力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以及公众获取信息的手段、渠道和舆论宣传工作的方针等主客观因素相适应的。其最大特点是,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办广播电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在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技术标准的前提下,中央和地方分级负责、分级建设、分级管理的格局。

这种体制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政令畅通,结合当地实际,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人、财、物等多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促进和繁荣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也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主要弊端

随着整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国际传媒的挑战,这种管理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其弊端也暴露出来。

1、政事不分、政企不分,形成自然垄断。长期以来广播电视系统一直实行条块分割、以块块管理为主的“管办合一”的管理体制,造成广播影视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教练员,还是裁判员,缺乏竞争意识。作为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构,从建国初期的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局,到广播电视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和现在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特别是经过1998年的机构改革,虽一再强调“三转变一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广播电视管理机构和其所属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节目传输中心、网络公司等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尚未树立起行业管理的意识和理念。广播电视管理体制、运营模式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2、条块分割、事权不清,层级矛盾突出。广播电视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唯一的统计指标是广播电视的覆盖率,所以,搞好广播电视覆盖,特别是中央的广播电视覆盖是广播电视系统的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多年来困扰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的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但由于条块分割、以块块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央的广播电视节目在地方的覆盖和完整转播遇到很大的困难和阻力。

3、资源浪费、网络散乱、整体效能低下。按行政区划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造成广播电视频率资源的浪费和网络资源的大量闲置。有线电视网络也是一样,目前,虽然全国的有线网络在物理上是基本连接在一起的,但在管理体制上是分散的,一个县一个网,一个市一个网,各自独立运行,很难发挥网络的整体优势。所以,尽快实现广电网络的整合是当务之急。但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化、利益主体多元化、资产所有多元化,如何兼顾各方利益,在联网的同时真正把广电人的心凝聚在一起,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一味靠行政命令,网可能联起来了,但人心散了。

4、各自为政、有系无统,行政管理无力。由于系统没有实现自有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所以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系统“松”、“散”,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有系无统”。中央对地方广电事业建设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管理,控制力较弱。总局出台的政策措施宏观性和国家法定权威力度欠缺,系统内表现为广电行业宏观调控层次不高、力度不够,管理权威性不强,在政策执行中不能做到令行禁止。

对建立广播电视新体制的一点思考

改变以行政区划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方式,加强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现有广播电视条块分割、以块块管理为主的体制是建立在按行政区划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基础之上的,打破依行政区划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模式,能从根本上瓦解这种管理体制的基础,从而使建立广播电视新的管理体制成为可能。(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