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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视传播中的“爱丑之欲”的文化反思(2)

来源:人民网 作者:王月宝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03 11:08 
核心提示:爱丑之欲的社会文化背景分析 电视观众的审美文化心理受到整个社会文化心理的影响和制约。社会文化审美文化,构成了一个从大到小依次具体化的研究领域。社会作为文化的背景和语境,而文化作为社会的表征;更进一步,

“爱丑之欲”的社会文化背景分析

电视观众的审美文化心理受到整个社会文化心理的影响和制约。“……社会——文化——审美文化,构成了一个从大到小依次具体化的研究领域。社会作为文化的背景和语境,而文化作为社会的表征;更进一步,审美文化是整个文化的一个个案或‘场’(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语),而总体文化又是审美文化的背景和语境。”③正如整个社会、文化的变迁会制约审美文化的走向一样,观众接受心理的嬗变也是社会和文化变革的必然,并折射出新的社会审美文化心理。具体地说,这种变化和大众文化的逐渐繁荣以及后现代思潮在中国的影响密不可分。

在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之后,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自身感性的存在、物质资料的获得、本能需求的满足,以及对生活的享受等实在的东西,因而大众文化和后现代主义在中国逐渐开始泛滥也就有了历史的必然性,进而导致了人们的生活观念、价值观念和审美观念等意识领域的变化。大众文化的文本特征是通俗、娱乐、表浅,这和其本身所固有的交换逻辑、消费原则和快乐哲学是一致的,“审美”这个词的意义也因审美对象的剧增和位移而疏离了古典和精英的雅致光环。德国美学家沃尔夫冈·韦尔施把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分成四个方面:“首先,锦上添花式的日常生活表层的审美化;其次,更深一层的技术和传媒对我们物质和社会现实的审美化;再次,同样深入我们生活的实践态度和道德方向的审美化;最后,彼此相关联的认识论的审美化。”④按照这样的理解,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其实就是大众生活的彻底世俗化,从理性转向感性、从关注外部世界转向关注个体、从关注抽象转向关注具体、从追问终极价值转向满足当下即时的快感、从对生活的精神征服转向渴望享受生活……理想型文化正向着世俗型文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激变。

实际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种“爱丑之欲”就已经开始在中国的文学界蔓延。随着建立在感性直观基础上的日常生活被作家当成了把握对象,生活中丑陋的东西几乎被不加选择地以文学的形式表现了出来,如卫慧的《夜越来越美丽》、慕容雪村的网络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等。随着“美女写作”、“下半身写作”群体的阵营逐渐扩大,这种本来具有审美意义的“审丑”的文学表现也逐渐变成了对于现实的“揭丑”,甚至成为毫无价值辨析的对于丑的迷恋,即“爱丑”。审丑——揭丑——爱丑,这种体现在文学界的作者趣味的转移,与大众文化的泛滥所导致的艺术的级差持续地被抹平以及“泛美化”时代的到来息息相关。随着传播手段的日趋多元化和便捷化,在商业利益、功利主义、物质主义、实用主义、消费主义的驱动下,丑也得以流行化、时尚化和市场化。丑的文化现象以网络作为温床飞速繁衍、层出不穷,不断复制翻新,并堂而皇之地走上电视荧屏。这些丑陋的视听刺激从本质上是“反美学”的,因为这种丑几乎完全不具备以丑反衬美的功能,不仅难以激发人们对美好的渴望以及对现实深入的思考,而且诱发了人们对于金钱、权力、性、暴力、猎奇、窥私的欲望,以及这些欲望无法得到满足或过度满足之后的失落、空虚与彷徨。

在市场营销理论上,以产品为中心的“4P”理论向以顾客为中心的“4C”理论的转化,很好地解释了收视率被电视台奉为金科玉律的原因。在“以受众为中心”的竞争激烈的传播时代,受众的喜好和趣味成为电视传播主体最关注的问题。同时,电视节目又不同于一般的、被动的有形物质产品,它作为精神产品,有着很大的主动性,能够引导受众形成某种喜好和趣味。然而,人性的某种可悲之处就在于,人的理性和后天的教化未必总是能够战胜作为自然的人的某种本能的丑和恶,而越是缺乏审美教育的人就越倾向于“趋丑避美”、“趋恶避善”,因为丑和恶往往意味着更多不费力的、即时的快感和满足。当前,很多媒体正是利用了人的这种原始惰性,在一味迎合受众口味的同时,与受众构成一种相互推动的因果关系,在一个欲壑难填的怪圈中不断地衍生出更为低俗的趣味。当媒体专注于报道与大众口味迥异的事件以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和窥私欲,甚至主动寻找各个角落里的小丑来娱乐大众时,这些小丑也就在利益的诱使下成为媒体愚弄大众的工具。与此同时,在具有艺术性的电视节目当中,那些给人们带来反感甚至令人深恶痛绝的“恋丑”作品更是从根本上抹煞了美与丑的艺术和伦理的界限,而代之以物质性和功利性的区分,在那种所谓的被称为“艺术”的电视剧和电视文艺节目中,再也不存在美与丑,而只存在富与贫、贵与贱、强势与弱势、有利可图与无利可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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