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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之悖

来源:互联网周刊 作者:别坤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11 14:59 
核心提示:工信部和广电总局两大主管部门都因为各自主导角色的牵制,使真正意义上的“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进程变得异常艰难。三网融合陷入僵局,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电信运营商和广电之间的一场博弈。

两会将至,三网融合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缘于政府的强力推动,2010年被称为是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的元年,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工信部和广电总局两大主管部门都因为各自主导角色的牵制,使真正意义上的“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进程变得异常艰难。三网融合陷入僵局,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电信运营商和广电之间的一场博弈。

IDC业务作为网络内容的载体,目前主要集中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这两大网络运营商手中。伴随着网络的扩展和完善,IDC这种网络和内容的最佳结合点的意义开始凸现。广电系统虽然在内容方面独占鳌头,但在网络侧、特别是内容承载的IDC领域仍然较为薄弱。

为此,有相关研究机构提出第五次电信改革: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IDC(数据中心业务)分拆出来整体打包并入广电,与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合并,再加上广电的视频内容业务,共同组建国家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国家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光纤资源+分拆过来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广电的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战略,构成国务院实施三网融合的战略举措。在这个架构下,可以全面推动并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三网融合以及宽带产业中面临的垄断问题。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提案在业内引发了诸多争议。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认为,所谓改革方案应该是一个包括终端、骨干网、平台层、内容层、应用层与监管层的完整体系,而该方案硬伤过多,只能说是一个设想与建议。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力更是直接称这一方案从思路到观点“完全不靠谱”,他表示,即便进行电信改革,也应该先从一些业务革新开始,例如取消国内对“网络电话”业务的限制。

在三网融合全面遭遇瓶颈之际,这个方案的提出颇有些时不我待的意味。广电究竟有无能力接受IDC,接受了IDC之后的广电又将对互联网环境的监管造成何种影响,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广电能否破茧而出、大步流星,还得取决于自己的矛和盾,舍与得。

IDC技术不分家

在许多国家为迎合产业融合潮流、已经将通信和广播电视等新闻主管部门合并为一个管理机构之时,我们依然沿袭了传统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分而治之的管理体制。这样的监管方式不仅因为缺乏协同整合而显得落后守旧,更会阻碍正在到来的新一轮文化产业的技术融合和市场整合的市场化潮流。因而,如果不能解决电信和广电两家政府部门的整合问题,新一轮的三网融合试点工作依然会落入铁板一块的僵局之中。

然而,如果按照上述方案由广电接管IDC,技术将是广电需要解决的首要难题。Frost&Sullivan中国区总裁王煜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IDC是一个技术迅速更新的行业,电信界包括工信部的监管都是在熟悉新技术的前提之下,检查这些内容。工信部已经非常时髦了,尚且跟不上时代,广电对新技术的把握一直就比较差,再去重新学习,代价太大。这就像让村干部去接管民航了。”由于政治色彩浓厚、体制僵化,再加上当权者的意识往往相对保守,广电的创新能力一直广为诟病,这也是业界质疑广电是否有能力接管IDC业务的主要原因之一。

王煜全指出,云计算更多的是一个概念,其实质是电信多年发展IDC所得出的解决方案的总称。广电只知道学其“云”,却不知道这个解决方案是怎么一步步得出的,最后还是不明就里。

2010年4月12日,广电总局向各省局发出“41号文”,要求对于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的地区,将依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条规依法予以查处。于是便发生了广电总局全国封杀IPTV,通过CCTV控诉互联网电视传播黄色淫秽视频的事件。广电系内容监管与网络监管的“捆绑”,既有文化安全方面的考虑,也有深层的利益博弈。(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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