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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浒》纠纷折射三网融合之困 竞合才是正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李静 侯云龙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2 17:52 
核心提示:业内人士表示,从表面上看,该纠纷主要是影视剧购买的合同问题,但从深层次而言,却又折射出三网融合中存在的矛盾:即电信与广电系统之间,尤其是互联网与广电之间及广电内部的“台”与“网”之间存在的固有矛盾。而要解决融合之困,参与方之间的竞合才是王道

一部小小的电视剧竟然“惊动”了广电总局。

不久前,针对一部电视剧———新《水浒传》,国内的几家卫视频道与视频网站之间有了龃龉。有卫视频道指网络播放的新《水浒传》存在“抢播”现象,但网站方面却认为自己没错。1月20日,记者得到消息,这场纠纷终于暂时告一段落,经广电总局多方协调,各大网站已将新《水浒传》视频全部撤下,如重新上线需与卫视播出同步。

业内人士表示,从表面上看,该纠纷主要是影视剧购买的合同问题,但从深层次而言,却又折射出三网融合中存在的矛盾:即电信与广电系统之间,尤其是互联网与广电之间及广电内部的“台”与“网”之间存在的固有矛盾。而要解决融合之困,参与方之间的竞合才是王道。

新《水浒传》剧照
新《水浒传》剧照
 

新《水浒传》引发卫视与网站纠纷

元旦过后,一部电视剧———新《水浒传》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因为这部电视剧,多家卫视频道和网络之间开始了“口水仗”。

自2011年1月1日起,多家视频网站先后推出了80集的电视剧新《水浒传》,并以一天两集的速度更新,这却引发了几家卫视频道的抗议。1月8日,获得新《水浒传》首轮上星(指某家电视台的节目通过技术手段发送到卫星,然后其他地方通过卫星接收装置将节目接收下来,再通过有线电视网传送到千家万户。)播出权的安徽卫视称网络提前播出将对8月上星时的收视产生极大影响,如果不能中止网络播出,他们将退购新《水浒传》。随后天津卫视也发表声明,将提前播出该剧。但视频网站却表示自己购买的是合法正版的电视剧,并严格依照合同执行,不存在“抢播”情况。

业内人士分析说,之所以存在这种纠纷,主要在于购买电视剧的合同存在一些问题,“出品方的合同细则不够完善”。据悉,在卫视频道方面与出品方的合同补充协议里,规定“网络等新媒体的播放必须在电视剧上星之后,且每天更新进度必须晚于电视播出”。但在互联网版权方盛世骄阳与出品方签订的合同里,具体的播出协议却是“该剧自电视台正式播出起,盛世骄阳独家拥有的36个月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正式开始生效并执行”。盛世骄阳表示,视频网站播出新《水浒传》并未违反合同,“在与网站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自新《水浒传》由国内10家电视台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播出起,盛世骄阳为期36个月的网络转播权就正式生效并执行了。”

事件出来后就有媒体称广电总局要叫停网播新《水浒传》,但随即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副司长王卫平表示没有听说过,直至1月20日,记者得到消息,在广电总局的多方协调下,至1月19日凌晨1:00,奇艺等网站已将新《水浒传》视频全部撤下,具体播出时间需根据四家上星卫视播出时间而定。

据悉,对于该事件的解决,搜狐视频负责人表示,搜狐网站播出新《水浒传》虽无法律问题,但广电总局希望业内各方都能够照顾互相利益,以和为贵。安徽卫视相关负责人表示,广电总局出于保护卫视进行的协调非常合理,新《水浒传》将于8月2日上星首播。而广电总局王卫平对此则表示,“都是为了顾全大局,维护播出秩序和市场环境。”,

事件揭示融合之困

表面上看,这是一起由合同引发的纠纷,但业内人士指出,从深层次而言,却又折射出三网融合中存在的矛盾:即广电与电信系统之间的矛盾,尤其是互联网与广电系统之间、广电系统内部的“台”与“网”之间存在的固有矛盾。

互联网观察人士刘兴亮表示,从根本上来说,该事件并不是一项单纯的市场行为,而是体现了广电与电信系统之间的博弈。而该事件的解决并不意味着问题的结束,以后这种问题会越来越多。

电信专家、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院研究员侯自强也对本报记者表示,随着三网融合的进一步推进,同一内容多渠道多终端播放的情况渐渐出现,一个内容同时在这两个平台上播出将产生直接的利益冲突。(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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