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互技术下的数字电视探析(3)
近年来单向传播方式和受众被动接收,线性叙事方式和滞后的信息反馈不再能够满足观众交流的需要。当代的大众对口耳相传而又节奏缓慢的线性叙事已不再感兴趣,他们希望的是满足感官需要的,全部的感官沉浸于其中的叙事。电视的发展终于从计算机互联网非线性、超链接的文本展示和多媒体、多感官的即时交互体验中获得了灵感。可以说,受众需求催生了交互数字电视,互联网为交互数字电视提供了发展思路。
认知心理学认为,人是一个主动的信息探索者,并不是消极地等待着环境刺激而产生反应的被动个体。个体内部已有的知识、经验及其结构对其心理活动和外部行为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人的行为、动作的产生以及言语活动等都受到个体内部心理活动的调节和控制。数字电视视听觉信息传达的意义在于促进传者和接受者的相互了解,而不仅仅是通过电视节目中人物的表情、语言和姿态等单方面地传递各自的想法和感受。信息传播最终所期待的结果,就是必须在所传播的话题上产生共鸣,以此增进双方更深层次交流的愿望。
总之,电视传播的真正含义应当是传达者与用户通过交互信息传递的方式实现相互沟通,进而引起互动的行为,使双方都能得到满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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