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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运营牌照成业务开展门槛

来源:搜狐IT 作者:吴秀凤 责任编辑:吴秀凤 发表时间:2011-02-17 17:22 
核心提示:长期以来,运营牌照一直是中国IPTV运营商无法跨越的门槛,由于广播电视承担国家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政治属性,所以其主导机构广电总局严格把控着广播电视的内容关卡。

IPTV运营牌照

长期以来,运营牌照一直是中国IPTV运营商无法跨越的门槛。由于广播电视承担国家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政治属性,所以其主导机构广电总局严格把控着广播电视的内容关卡。

十一五期间,已经获得IPTV牌照的公司有七家:上海文广、央视国际、南方传媒、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杭州华数、江苏电视台6家广电台系企业,以及一家民营企业——北京华夏安业科技有限公司。电信运营商没有一家获得IPTV运营牌照。

全国性运营牌照:目前拥有全国性运营牌照的运营商有四家:上海文广、央视国际、南方传媒、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其《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拥有关于电视机的所有相关类别,并且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获得IPTV全国性牌照的运营机构并不能在全国随意开展IPTV业务,如想在当地开展IPTV业务,必须向广电总局另行审批。

地方牌照:目前拥有地方牌照的运营商有两家:杭州华数、江苏电视台,只能在规定地域内开展相关业务,未来三网融合试点城市的当地广电(电视台)也都将有可能获得此类型地方牌照。

行业牌照:行业牌照限制了运营商的节目运营内容。目前拥有行业牌照的运营商只有一家:华夏安业,其只被允许在电视机终端上运营教育行业的内容。

IPTV网络运营模式

IPTV网络运营有四种模式:

“广电+电信”合作运营:黑龙江地区和上海地区的IPTV均采用广电系统与电信系统合作的模式:广电系统负责运营牌照、内容提供、内容集成平台和机顶盒设备,电信系统负责网络建设、维护,业务计费和用户管理,双方共同进行市场拓展业务。合作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电信系统发展IPTV需要得到广电系统在内容上的支持,广电系统发展IPTV需要借助电信系统成熟的市场运营经验,双方的合作有利于建立清晰的商业模式。

“1+1+1”模式:由IPTV牌照运营商,地方广电和地方电信三方共建IPTV业务,构成“1+1+1”模式。随着2010年各地地方广电制播分离的推进,这种新型的IPTV运营模式容易被复制,充分发挥了广电和电信的优势,不仅缓解了来自地方对IPTV业务发展的阻力,而且借助电信强大的市场运营能力及宽带优势,使IPTV飞速发展。

广电主导:杭州地区以及天津蓟县的IPTV则采用以广电系统为主导的运营模式。

电信主导:河南地区的IPTV业务推广以河南网通和威科姆公司为运营主体,在吸收广电媒体传统视频资源的同时,利用政策扶持和中组部项目的带动,利用IPTV向农村提供党员教育工作。

(责任编辑:吴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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