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宽带接入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
各企业要严格规范服务协议订立行为,确保内容真实、完整、清晰,不得隐瞒或淡化限制条款,并按照与用户订立的协议提供服务。
(三)宽带接入速率不达标问题。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文件要求,参照《宽带速率测试方法 固定宽带接入》(YD/T 2400-2012)规定的测速方法,确保有线接入速率的平均值达到签约速率的90%。要在服务承载能力范围内发展用户,确保用户宽带接入速率达标。
二、时间步骤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自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各企业依据本通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本企业宽带接入服务能力、服务行为、宣传材料、用户服务协议等进行全面自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辖区内各企业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于2017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监督检查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三)督导抽查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各企业自查自纠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对部分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督导检查。
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指定本单位相关领导牵头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细化整治措施,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企业宽带接入服务行为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工作,及时纠正各类违规问题,规范自身宽带接入服务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同时加强总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各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和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者、宽带接入网业务试点企业应于2017年9月1日前向当地通信管理局报送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报告。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应于2017年9月15日前向我部报送自查自纠整改情况报告。(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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