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管理机构 >

工信部推广普及数字电视机 机顶盒两年后或退市

来源:未知 作者:原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1-23 12:44 
核心提示:任敏琪认为,工信部推广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政策出台,将使拥有机顶盒技术的电视机生产企业实现从机顶盒业务向数字电视接收机业务的转型,不具备数字电视接收技术的企业,或将面临被兼并的命运。

近日,工信部联合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 《关于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实施意见》,指出未来3到5年内,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并明确要求2015年起,境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应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这意味着,自2015年1月1日起,机顶盒作为过渡性产品或将逐步退出市场。

“随着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逐渐取代机顶盒,行业内将迎来兼并重组潮。”中投顾问家电行业研究员任敏琪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

工信部指出,到2020年全面实现地面数字电视接收。从2014年1月1日起,境内市场销售的40英寸及以上电视机需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在2015年1月1日这一截止日期之前生产的库存电视机,如不具备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功能,则在销售时应配送地面数字电视机顶盒,鼓励在有线电视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使用的直播卫星机顶盒中增加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模块,相关机顶盒产品应符合地面数字电视接收器国家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当前跟机顶盒生产有关的厂家众多,其中还不乏上市公司,海信、康佳、夏华、长虹等企业在列。

任敏琪表示,国内机顶盒发展正处于“洗牌期”,业内出现了较大规模的兼并重组,机顶盒的市场利润逐渐下滑,此时提倡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将使相关行业雪上加霜。

中国家电营销委员会副理事长洪仕斌则坦言,机顶盒本身就是一个“畸形产物”,其消失并不会影响主流的家电环境。

任敏琪认为,工信部推广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政策出台,将使拥有机顶盒技术的电视机生产企业实现从机顶盒业务向数字电视接收机业务的转型,不具备数字电视接收技术的企业,或将面临被兼并的命运。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