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收购联通CDMA后调整资费 遭消费者起诉(2)
在向株洲市芦淞区法院递交民事诉状的诉讼请求中,孙德伟要求中国电信履行合同约定,在株洲、湖南、全国范围内恢复其“如意133”的全部服务功能和资费套餐标准。24日上午,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中国电信株洲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经查询孙德伟的储值卡充值交费记录,自2008年10月1日后,孙没有再行充值。
中国电信株洲分公司的工作人员认为,在“如意133”预付费业务指南中,对有效期作了明确规定:正常通话期,用户充值完成后即进入正常通话期,在此期间用户可享受业务的正常服务。如在此期间充值,储值卡有效期为原储值卡有效期和充值卡有效期之和,储值卡初始有效期为1年。这位工作人员由此认为,孙德伟所使用的“如意133”已经失效过期。
由于双方拒绝调解,分歧过大,株洲市芦淞区法院法官表示,本案将择期进行公开审理。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