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太和移动公司监控缺失 上演“霸王条约”(2)
质疑:移动公司上演“霸王条约”
“这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昨日,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徐建国律师,据他说,这起纠纷其实完全可以避免。据介绍,2010年9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手机实名制”,用户办理手机入网必须持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如果移动公司能严格执行这一点,不但垃圾短信的发送者可查,而且也不会造成经济损失。”
对此,记者采访了上述太和县移动公司的三位负责人,并对神州行家园卡不需进行身份登记的做法产生了质疑。据介绍,相关部门出台这一规定后,运行商之间执行的标准不同,“如果我们严格进行身份登记,顾客会选择其他网络,我们会流失很多客户。”
“办理手机卡时不进行身份登记,产生欠费后又要代办点买单,移动公司的做法明显欠妥。” 徐建国说,这其实是自己犯了错误,却要别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后果。
徐建国指出,作为移动公司的代办点,蔡小龙根本无法对用户的手机卡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而移动公司作为运营商应该有这个技术手段,同时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面对移动公司的处罚决定,蔡小龙表示,他们已聘请律师,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将坚决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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