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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将死?智能电视“触电”可能

来源:iDoNews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8-06 14:36 
核心提示:阿里妈妈已经开放了相应的API接口,京东等其他电商平台也有所行动。智能电视做导购可以说没有什么大的阻碍,通过导购行为也可以更多地收集用户数据,在智能电视的交互问题得到解决后做自己的针对性电商也未尝不可。

智能电视正在取代传统电视,通过互联网和智能平台重新回到人们生活之中。作为客厅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电视也成为在电脑、手机、平板之后人们触电最多的工具。

在传统电视时代,电视购物被炒得风生水起,而智能电视的触网给电商带来了更多的可能。2013年,中国市场电视总销量为4313万台,其中智能电视销量2170万台,占总份额的52%。智能电视的市场逐渐壮大,电商平台也对其摩拳擦掌,今天我就聊一聊智能电视给电商带来的诸多可能。

目前修改定制后的Android成为不少智能电视厂商青睐的操作系统,同时网络商城也成为电视系统的内置应用之一,但考虑到电脑和移动端购物的普及型,再加上智能电视蹩脚的交互方式,购物商城似乎成了智能电视厂家的鸡肋产品。

有调研报告显示,智能电视的日均收看时在1.68小时,这一数字与电脑和手机相比显然要小得多,但不少智能电视开机时近一分钟的广告画面却为新时代的电视购物提供了一个着力点。就目前来说,开机时的广告要么是纯粹的商业广告,要么是购物商城里的主推商品,考虑到智能电视依靠遥控器这一颇为不方便的交互方式,用户在获得广告信息后更乐意用手机或电脑进行购物,况且电视平台里支付的不方便直接把不少潜在顾客拒之门外。

可以说,智能电视在间接为电商平台做推广罢了。

与单纯的卖广告相比,我认为智能电视的购物商城更应该与电商平台合作,而非搭建自己的购物平台。一则用户更容易接受现有的几家电商平台,而是自建电商平台在资源和管理上远远不能和天猫京东们相提并论。我认为智能电视与电商平台的合作可以有下面两种模式。

1、与某家电商进行深度合作

与有实力的电商平台进行深度合作,把智能电视的购物商城打造成电商平台在电视领域的定制版。通过将电视与用户在电商平台账户的绑定,即可利用电商平台丰富的商品资源,又可根据用户的购物情况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广告推荐,同时也省却了平台的搭建和管理费用。

与电商平台深度合作,可以利用电商平台的支付软件在电视端进行扫码支付,从而降低用户的购物门槛,同时商品的售后也更有保障。数据显示智能电视的O2O和线上销售已经占到销售量的30%左右,与电商平台的深入合作对智能电视在其平台的销售无疑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智能电视的网络购物之所以有风无浪,和用户的购物习惯有着很大的关系。智能电视作为智能家居和客厅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结合大屏幕的优势,势必成为未来重要的网络入口。借鉴电商平台的运营经验,逐渐培养用户的电视购物习惯,对智能电视的发展尤为重要。

2、取众家所长做兴趣导购

如果说和某家电商平台进行深入合作,可能会让智能电视厂家处于被动,那么兴趣导购也不失为一种新选择。我在iDoNews专栏《导购模式,今日头条的新出路》一文中谈到过,今日头条类的阅读工具尚能成为电商导购平台,智能电视又何尝不可。一切硬件设备的联网都会给人们来带无穷的想象力,智能电视作为直接和用户打交道的显示工具,做电商导购也是水到渠成。

根据用户对电视节目的喜好已经能够了解用户的一些兴趣,如果和用户的社交账号进行绑定,完全可以像今日头条那样做电商导购。开机时那一分钟的广告时长,使得用户完全有时间拿出手机扫描广告页面的二维码,从而进入到相应的电商网站浏览商品详情。(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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