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智能电视 >

智能电视标准立项带动行业发展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作者:胡雪娇 古美仪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0-10 09:34 
核心提示:融合网主编吴纯勇认为,目前国内的智能电视市场处于“诸侯割据”的状态,该标准是对集成服务的一个框架性的约束。此后进入该领域的企业可以在该基础上进行切入,发展应用。

文章原标题为《智能电视国际标准立项或带动行业发展,专家认为技术标准有望统一》

10月9日讯,据相关媒体报道,日前由中国代表团提出的《智能电视集成服务框架》国际标准项目被国际电工委员会音频、视频和多媒体系统与设备委员会(IEC TC/100)全会批准正式立项。有关专家认为,该次标准的推出对于智能电视行业的发展有拉动作用,其中关于技术标准的规范将有利于提升消费者的使用体验。

融合网主编吴纯勇认为,目前国内的智能电视市场处于“诸侯割据”的状态,该标准是对集成服务的一个框架性的约束。此后进入该领域的企业可以在该基础上进行切入,发展应用。此次的规则推出,对于智能电视整个行业的拉动都很有利。

吴纯勇表示,今年有很多互联网企业进入智能电视领域,多采用价格战和差异化战略。由于内容提供商的单一性,各企业只能在操作系统、终端接口以及技术架构方面制造“差异”。而此次的标准在技术架构、终端接口等方面做出了规范,有利于减少这种差异。

资深家电行业分析师刘步尘认为,统一的技术标准有利于消费者更好地使用,“接口之类的统一了,用户在外接设备时就能获得更好的使用体验,不会经常出现不匹配的情况。”

另一方面,刘也表示,标准的统一既有益处也有局限。传统彩电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发挥想象去做的产品比较有特点,“标准都统一了以后产品的差异化就减小了。”

据媒体报道,《智能电视集成服务框架》国际标准由新华社通信技术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的IEC组织代表共同研制并提案。

该标准借鉴工业界“集成服务”理念,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关键技术,聚焦智能电视新媒体业务需求,提出了智能电视新媒体应用的各类服务产业模型、应用场景、技术架构、终端接口、媒体格式及相关测试方法,为国际智能电视产业的各类机构提供权威技术指导。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