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上网也须防病毒(2)
观点:软件安全责任待明确
“一直以为只有用智能手机或电脑上网时才存在钓鱼、黑客、欺诈等问题,没想到用电视上网也中招了。”湖北省消费者朱女士日前向本报反映,她2012年11月购买的智能电视,在今年5月份突然出现卡屏现象。她拨打企业售后服务热线,对方告诉她电视可能中了病毒,但是该问题不在包修范围内,需要朱女士支付100元的上门服务费。但朱女士认为,产品尚在三包期内,企业上门维修就应该是免费的。
对此,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智能电视软件出现问题大多不是电视本身的质量问题,而是消费者操作有误所致,所以要收取相应费用。“消费者的电脑中毒出现故障不是同样不在企业的包修范围内吗?”他说。
武汉市消费者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智能家电的硬件维修是按照国家三包规定进行的,但软件售后服务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在发生相关纠纷时,消协只能出面协调。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最好先问清厂商对家电软件三包的相关规定,必要时也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家电软件三包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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