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智能电视 >

我国提出的智能电视国际标准立项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2-06-12 14:44 
核心提示:因此,亟须制定设备互联接口、内容服务接口、应用程序开发接口、系统安全可信技术等方面的标准,建立比较完整的智能电视技术标准体系框架以及产业链各环节的相关标准,引导和规范智能电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我国智能电视和3D(三维立体)电视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了。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获悉,在不久前结束的2012年IEC/TC100(国际电工委员会/音频、视频和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技术委员会)战略咨询组会议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的智能电视概念模型技术国际标准提案被IEC同意给予立项,并成立标准工作组,委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范科峰博士担任智能电视国际标准工作组组长。

同时,鉴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代表中国,于2011年提出的3D电视图像质量测试标准提案等相关标准化工作,IEC/TC100委任范科峰担任3D技术国际标准工作组联合组长。我国专家担任智能电视、3D技术两项国际标准工作组组长,标志着我国在新一代数字电视标准制定领域走到了世界前列,为数字电视产业转型升级及国际化推广应用提供了重要基础,为我国数字媒体产业实现与世界发达国家在标准化领域同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介绍,本次智能电视概念模型IEC国际标准主要关注智能电视产品服务分类、应用场景、概念模型、标准化要素等。该标准是以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产业背景,采用开放式创新、产业链垂直整合、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这一原则,以数字电视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以加强智能电视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拓宽应用市场为主攻方向,提出我国自主技术的国际标准化推进思路。

智能电视是彩电业的发展趋势和热点,改变了彩电业原有的商业模式,加快了彩电业的技术革新速度,对数字家庭产业发展直接影响,并成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云计算的直接演练场地。目前,国际信息技术顶尖企业纷纷推出自己的智能电视产品,如谷歌开发AndroidTV,苹果开发AppleTV,英特尔和微软推广智能电视解决方案,国内骨干企业也已经开始了对智能电视的探索,相继推出智能电视相关产品。

范科峰告诉记者,智能电视目前没有国际标准,厂商对智能电视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和定义,采用不同的操作系统和内容接口,各厂商的智能电视应用互不兼容。因此,亟须制定设备互联接口、内容服务接口、应用程序开发接口、系统安全可信技术等方面的标准,建立比较完整的智能电视技术标准体系框架以及产业链各环节的相关标准,引导和规范智能电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据悉,我国在智能电视标准化工作方面,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已经开展了部分智能电视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正在牵头制定《网络电视机应用技术要求》、《网络电视机用户认证管理系统技术要求》、《数字电视接收设备交互式平台第1部分系统结构》、《数字电视接收设备交互式平台第2部分应用编程接口》、《数字电视接收设备交互式平台第3部分系统测试规范》5个智能电视基础标准。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