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智能电视 >

智能电视将成IT企业新战场 目前仍处概念阶段(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1-19 22:17 
核心提示:非视听内容服务主要围绕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玩,是欢网致力打造的。吴盛刚透露,欢网已有近百家合作伙伴,最近每个月新增的合作伙伴数量都是两位数。继长虹、TCL之后,欢网引入了宽带资本作股东,并设立了开发者沙龙。

“非视听内容服务主要围绕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玩,是欢网致力打造的。”吴盛刚透露,欢网已有近百家合作伙伴,最近每个月新增的合作伙伴数量都是两位数。继长虹、TCL之后,欢网引入了“宽带资本”作股东,并设立了“开发者沙龙”。

欢网还承担了“中智盟”的开发任务。中智盟是由长虹、TCL和海信发起的联盟,旨在让多家彩电厂的智能电视互联互通,比如,在不同品牌的彩电上可一起玩“三国杀”游戏;并且创新操作系统,国产智能电视普遍采用谷歌的安卓系统,有所创新才能避免受制于人。

从CES归来,吴盛刚最大的感触是国产智能电视卖得比国外同行多,但应用服务还有差距。“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彩电市场,提升智能电视的服务水平很紧迫。所以,在智能电视时代,中国彩电企业的竞争反而会让步于合作。下一步,会有更多股东加入欢网。”

混沌的商业模式

智能电视出现后,客厅里的花样多起来。

理想很美好:从看电视到玩电视。不过,梦想如何落地,问题还真不少。

第一个是,智能电视能提供什么?无论终端制造商还是电视内容运营商,都曾作出过各种尝试。智能电视概念发展之初,有的电视机会发贺卡、读邮件、电子阅读,但没什么好评。

原因不难理解,这些功能,实现起来还不如PC及移动终端商更便捷、灵活,转到电视生搬硬套。

后来Google、Apple推出智能电视方案,基于操作系统的彩电似乎更聪明。与其他桌面及掌上终端的互动也更方便。但这能解决问题吗?

似乎不少厂家有这想法。联想上周在CES上公布了智能电视,杨元庆说那是放大了的电脑,要把App Store模式搬进去。此前三星已在智能电视里内置应用商店。

单纯搬来App Store未必合适。电视毕竟不是电脑,它的消费群体更世俗化。

电视机作为客厅娱乐终端,更适合家庭集体应用,而PC、手机个人属性更强。这要求电视操作应用不能有门槛。

这决定智能电视的功能、操作方式以及内容更倾向于家庭生活服务,更简单。

第二个也更现实的问题是,产业链上下游怎么才能赚到钱?

这里遭遇的困难或许更多。由于中国付费用户渗透率低下的问题,从内容收钱有些困难。以电视机最为基本而主流的应用——互联网视频点播为例,目前业内的商业模式是广电互联网电视牌照方从电视机终端商处按出货收取几十元至200元左右不等的授权许可费用。

更何况,此前国内早先起步的还有两外同类两项业务:IPTV和广电互动电视。前者在不少地区仍在免费使用的推广期,后者则往往是直接地方广电运营商仅收取网络接入费用。在此前提下,智能电视想靠增值服务收钱,难度恐怕不小。

对于其他信息服务增值费用则更说不上了。在智能终端上,有着免费应用借广告获取收益的模式,但眼下在智能电视上,用户使用规模极小,付费可能更低,且用户对于电视屏幕上应用内置广告的模式能否接受尚未可知。

来自于内容产业的人士说,与手机等不同,电视机有着个人用户的不确定性,这就决定了消费的随机冲动性,而目前基于智能电视本身的支付手段尚不够成熟,也限制了商业模式的推进。目前,上海文广与银联正在合作推进这一事宜。

而另一个重要问题则是,在中国市场运营,这似乎还可能遇到些政策方面的问题。

如果是彻底的智能化,将涉及从公网直接收看音视频的现象,而这是目前广电政策所禁止的。在这一领域中,目前的智能电视其实是内容源与播放终端的两端封闭性,事实上只能算是“功能性电视”。这一现象,还有待内容提供方与广电集成播控牌照方合作更为普遍地展开来解决。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