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电视领域的音乐版权联盟正式形成
12月23日消息 近日,华研国际音乐公司在北京与彩虹音乐频道正式签订了关于在数字电视领域的全面合作协议,近一年来,彩虹音乐频道已与10多家国际及港台知名音乐公司先后完成了合作协定的签署,共同打造国内首个正版音乐电视点播服务平台,这也意味着中国数字电视领域的音乐版权联盟正式形成,未来将在政策、市场、维权等方面共同促进这个产业的发展。
内地数字电视正版音乐时代宣告来临
据悉,自2011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重点音乐著作权人名单,并作为重点保护对象以后,在数字电视领域的半片保护工作也悄然展开,鉴于电视领域音乐版权混乱,此番众多的知名唱片公司与“彩虹音乐频道”联手第一次将电视与互联网版权清晰定义并加以专业区分,明确的定义了IPTV专用、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多项权益,并正式授权“彩虹音乐频道”应用于数字电视点播领域的合法性。
数字电视版权联盟的形成意味着以电视机为终端的增值业务无明确版权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自此,唱片公司在中国内地的“电视”平台上将初次获得音乐视频版权使用的回报,也就是说,中国内地的数字电视互动点播领域正版音乐的时代已经正式宣告来临。
反盗版是永恒的主题
作为音乐行业的“专业团队”和“正规军”,“彩虹音乐传媒”是由成都传媒集团在北京投资组建的一家音乐新媒体平台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彩虹传媒既是数字电视音乐版权联盟的发起者,同时也是这一版权联盟内所有唱片公司权利的捍卫者。
彩虹音乐传媒总经理姜山这样阐述:大家共同成立联盟的背景有三个:首先,作为音乐新载体和全新的领域应用,我们必须联合大多数唱片公司从初期阶段做好权益界定和保护,定好规则和标准;第二,维权!与机遇并存的就是混乱的现状和巨大的危机,侵权在这个领域太普遍了!一些盗版内容提供商的MV翻拍成“风景版”“泳装版”,更有甚者直接拿来就用,比起电信运营商无限音乐平台公开的版权机制和保护,电视这个领域现在还是最原始的盗版及各类山寨版阶段,是在是太随意了。最后以点就是推动,“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现在这个时期成立的这个联盟意义就在于推动和协调产业的各个节点,包括政府、音乐公司、运营商完善并推动各项市场规则的建立。
在接受记者的访问时,姜山总经理谈到,保护联盟的相关机制将只针对数字电视领域。而其他地方电视台,卫星频道等公共媒体,这些被定义为公播宣传作用的媒体有别于以盈利为目的的数字电视媒体,因此将不会被纳入保护联盟的制约机制中。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