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费型OTT电视时代如何更快速到来?(2)
在版权价格泡沫堆积的过程中,由于电视剧版权价格过高难以承受且购买有风险(不一定能热播),一些大的视频网站就自己制作小型电视剧,但良莠不齐。
虽然视频网站自己制作的小型电视剧并不成功,水平远低于传统电视剧制作方,但笔者认为,前者还是有优势的——形式较灵活,可以一定程度地迎合网友的口味(比如加入流行的网络段子,讨论满足窥私欲的隐秘话题等)。只是由于缺钱而大量植入广告引起人们反感,而且专业性与拍摄及制作经验不足(这使得内容的连贯性、充实度、思想性等较低)。
显而易见,视频网站与传统电视剧制作方在剧集制作方面是可以实现优势互补的:前者的灵活性加上后者在资金、专业性、摄制经验等方面的先天优势。但前者的灵活性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目前视频网站自己制作的电视剧只有个别剧集可以红极一时,这说明其在迎合网友口味方面还有很多工作可做,笔者认为引入大数据是必然方向——通过大数据分析,了解用户的数据(群体构成、来源和年龄等)及他们如何与视频内容互动,了解他们对于电视剧剧情的评论和建议等,从而为电视剧的内容制作方向及时“指路”,在保证舆论安全的前提下,制作网友们想看的电视剧。
所以,视频网站可与电视剧制作方携手制作并播放OTT TV付费精品电视剧,通过付费点播方式,探索建立良性的前向收费商业模式。视频网站通过大数据平台及时了解人们对于剧情发展的期待,告知电视制作方,实行“边拍边播边看”,这样既能满足用户的定制需求又可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这种方式在初期可能会遭遇一定阻碍(随着新闻出版总署与广电总局合并,政府将尊重媒体在内容生产方面的自主决定权,电视剧有望实现边拍边播),并且以目前OTT视频市场来看前景模糊,但从长远看,随着视频网站的迅猛发展,这一模式很值得探索实践(目前用户对OTT TV的付费意愿极低,笔者认为这种模式对于培养用户的OTT TV付费观看习惯很有帮助)。
综上,为进一步发展,视频网站应为多屏服务建立务实的内容和版权管理战略,以期从知识产权组合中获取最大价值。以能实现双赢的方式与传统电视节目制作方合作,打造独家的差异化优质内容、提供差异化服务,增大用户数量并增强用户粘性和忠诚度,逐步走出目前主要依靠广告盈利的商业模式,进一步发展付费视频、互联网增值业务(B2B、B2B2C、C2C等形式)等商业模式,最终实现OTT TV在版权与商业模式上的双突破。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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