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机顶盒 >

付费型OTT电视时代如何更快速到来?

来源:DVBCN数字电视中文网 作者:李远东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1-19 09:47 
核心提示:盗版不仅损害了视频网站、电视剧制作方的经济利益,更加剧了视频网站之间的恶意竞争、减小了电视剧制作方的创作热情。若盗版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电视剧制作将面临新的瓶颈。

今年11月,视听界的最大事件恐怕莫过于本月13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中,多家网络视频企业联合起诉百度、快播等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一事,其后,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某媒体记者采访,支持权利人的正当维权行为,并认为,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应当坚持“尊重版权、尊重创造”的理念,应当遵守著作权法的规定。同时,国家版权局还表示,其已经注意到播放器经营模式对互联网版权秩序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将密切关注有关动态。对各类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国家版权局都将依法查处、坚决打击。

同样地,“版权”也成了2013亚太OTT TV峰会中的几大热词之一,表现出整个行业对视频内容版权保护存在较大的需求,希望数字内容版权越来越规范。

OTT TV(网络视频)已成为中国互联网经济中最具价值和活力的领域之一。视频网站为“占领”各种新的视听终端而纷纷部署多屏服务,但目前尚未找到健康的商业模式以回收其投资甚至盈利,用户也由于有多个免费收看相同节目的渠道(合法或非法)甚至视听收看策略组合而对OTT TV业务的付费意愿偏低。综合看来,版权与商业模式是当前OTT TV的主要挑战(尤其是在通过OTT向多屏提供高清、优质的影视内容时)。

目前,国内视频网站的多屏视频服务仍处于版权与盈利的纠结之中,如何实现双突破?现在,除了电视台,视频网站也已成为人们收看电视剧的主要平台,而且电视剧在视频网站上的点击量远远超过电影和综艺节目,因此,下文探讨视频网站的OTT TV多屏电视剧业务的版权与盈利的双突破。

版权问题自视频网站大规模兴起之时就一直存在。2009年之前,大多数视频网站都出现盗版视频。盗版的直接受害者是电视剧制作方。由于当时的制作方将绝大部分精力放在传统渠道的发行竞争上,而且一些中小型制作方版权意识淡薄,加之OTT视频版权维权困难、难以追查片源上传者、维权赔偿金过少等,并未对OTT盗版问题追责,致使盗版问题一直延续至今。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去视频网站看电视剧(甚至严重影响了电视台的收视),此前延续的OTT盗版问题更为严重。盗版不仅损害了视频网站、电视剧制作方的经济利益,更加剧了视频网站之间的恶意竞争、减小了电视剧制作方的创作热情。若盗版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电视剧制作将面临新的瓶颈。

目前,各大视频网站已加大技术审核力度,发现有盗版OTT TV就立刻删除,避免了被维权起诉,维护了电视剧制作方的利益和自身利益,而一些非正规运营的视频网站也在侵权赔偿的巨大经济压力之下,以与正规网站联合的方式逐步走上正轨。

但面对海量OTT TV,仅利用技术审核不能确保检查出所有的盗版电视剧,而视频网站又无法对网友上传的电视剧逐一做人工审核,当电视剧制作方发觉被盗版时,经济利益已经受到严重侵害。目前,无论是国产剧、还是海外剧,盗版现象仍十分严重(目前最突出的是盗播及网友上传)。

在加大盗版技术审查力度的同时,各大视频网站也争相购买最新电视剧的版权,致使版权价格泡沫不断扩大,2012年,OTT TV电视剧版权价格大幅缩水至不到传统电视市场的百分之一。于是一些电视剧制作方就直接放弃出售OTT视频版权,如果发现有视频网站盗播其剧集,直接起诉获得赔偿。有时,维权所获赔偿甚至比出售OTT版权获利还要多。

那么,如何进一步建立OTT TV多屏视频服务的良性版权机制?上文所述的电视剧版权价格泡沫破裂及由此而导致的又一个OTT盗版及维权高峰值得深思,为破解此局,就需要电视剧制作方和OTT TV视频网站双方共同努力以重新规范市场、构建长久可持续发展的电视剧OTT视频市场,下文进行探讨。

在版权价格泡沫堆积的过程中,视频网站会想:若我以高价购买的电视剧未能热播,则我将遭受重大损失(点击量低,从而吸引不了广告商,从而无法收回成本甚至盈利),要是再遭遇盗版盗播,损失将更多。而电视剧制作方会想:若我一次性卖给视频网站的电视剧热播了,他们会从广告商那里赚很多钱,而我却不能从中分成,所以我要再提高OTT版权的价格。

所以,电视剧制作方这种一次性出售全部剧集的版权的方式最终导致了电视剧制作方和视频网站双输的结果,价格泡沫破裂。吸取教训,双方应探索能双赢的方式,比如,双方可携手开发更多的版权出售方式,前者以略低的价格售出剧集(电视剧制作行业应限制OTT视频版权的价格,以防止市场堆积泡沫。并可针对类型、题材、话题效应不同的电视剧进一步细分,在预估成本之上定价。在版权出售方面,电视剧制作方应放低姿态并摸清市场,对电视剧质量及OTT TV市场前景进行较为到位的预估,再根据成本核算对电视剧集进行不同的定价),视频网站播出后,由第三方监控点击量,若热播,双方进行盈利分成。这种方式下,即使未能热播,电视剧制作方也不会亏损。这种可实现双赢的模式,应该作为今后OTT TV版权出售发展的方向。

目前,国内的视频网站正在苦苦寻找新的商业模式以拓展收入来源。上文所述能实现双赢的方式,只能使得视频网站的广告收益更多,本质还是一种后向收费模式。笔者认为,这就为下一阶段电视剧制作方与视频网站的更进一步合作以建立新的商业模式提供了很大的可能性。(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