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小米盒子”革了谁的命?
人们说它完全按照苹果机顶盒Apple TV模式在运作。但值得注意的是,它不叫“小米TV”,也不叫“小米机顶盒”,而叫“小米盒子”。
在淘宝网搜索“互联网机顶盒”,结果为279件。这些产品大都有着不知名的品牌,500元左右的售价,可以看优酷、PPTV等在线视频商提供的内容。再搜“小米盒子”,结果有334件,但其中商品真正为小米盒子的很少,大多数搜索结果反而与“互联网机顶盒”搜索内容重合。一位相关淘宝卖家向笔者透露,在关键字中加入“PK小米盒子”等字样,主要为了增加关注度“小米盒子太火了。”该商家如是说。
正是因为太火了,有关小米盒子的未来也牵动着媒体的心——— 小米盒子可连接电视看在线视频,这等于半只脚踩进了广电系统的地盘。这是否要归广电总局管?将在线视频带进电视端,会不会面临被封杀的隐患?类小米盒子产品有没有未来?
2011年,广电总局下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81号)文件,对外的口径是改变以往通过叫停规范互联网机顶盒的“单纯监管”方式,转而“鼓励运营”,引导该产业的发展。
仔细看细则,广电总局实质上是规定了一条自己可控的准入路径。181号文明确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他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即不管是智能电视还是机顶盒等电视机附属产品,若想接入互联网,必须与牌照持有者合作。条文同时规定,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嵌入一个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地址,终端产品与平台之间是完全绑定的关系,集成平台对终端产品的控制和管理具有唯一性。另外,广电总局还会向其内容商颁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实现管控。
按照这一描述,广电总局能管控到的包括接入互联网的机顶盒,电视机厂商生产的具备互联网视频功能的产品,以及互联网视频提供商。按照这个逻辑,如果把小米盒子定义为机顶盒,当然要受广电的管控。但“小米盒子”到底是不是机顶盒,还是能通过另一种方式,将其描绘为另一种终端产品?
据小米官方描述,小米盒子是搭载基于Android4.0操作系统平台、采用Cortex-A9处理器的终端产品。如果把这些软硬件放到一台手机上,并配上一块可实现操作的触摸屏,它就是一台智能手机。由于不具备通信功能,更确切地说,小米盒子可以被定义为一台没有屏幕的苹果iPod Touch。试想一下,你将自己的iPod Touch通过H D M I线连接到电脑显示器或电视机上,再通过浏览器或手机APP播放在线视频,广电总局怎么管?(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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