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起我省平板电视显示屏“三包”将延至三年
记者从省消费者协会获悉,由该协会联合省工商局、省物价局和省质监局等部门共同制定的《黑龙江省液晶及等离子电视商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12日起正式施行,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显示屏和背光板等平板电视主要部件将全部纳入“三包”范围之内,其保修期也由原来的1年延长至3年。
据了解,1995年,国家有关部门颁布《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规定,规定黑白和彩色电视机的主要部件是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和集成电路,“三包”有效期为3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逐渐替代了显像管电视,其主要部件也换成了液晶及等离子显示屏、数字信号处理板等。而各生产厂家在执行“三包”时,把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排除在外,另行制定自己的标准,包括挂件、折旧率等都与传统电视机不同。
据统计,省消协在2006年至2010年间,总计受理消费者关于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投诉2324件,其中大部分是由于电视机生产厂家坚持称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显示屏等部件不属于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只能按1年计算,使大量消费者的投诉难以解决。
为此,省消协等部门专门制定了《办法》。《办法》规定,“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主要部件为显示屏、数字信号处理板和ic电源板”,其“三包”有效期与黑白和彩色电视机同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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