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电视能效标识及知者甚少和应者寥寥
《平板电视能效标识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相关规定,2011年3月1日起所有出厂的平板电视在销售时都要贴上表明能效等级的标贴,3级能效以下的产品将不再被允许销售,而3月1日之前出厂的产品则有1年的缓冲期,不符合能效标准的最迟应在2012年3月1日前退出市场。记者3月2日走访深圳数家大型家电卖场发现,该《规则》对市场的影响远不如10个月前实施的《空调能效标识》,多数品牌和消费者都未予以重视。
企业
不贴标≠不达标
记者走访了华强北数家大型家电连锁卖场,发现在深圳市售的数十个彩电品牌中,只有来自日本的合资品牌“先锋”电视贴上了最新的“平板电视能效标识”,而其它所有品牌均未张贴该标识,也没有任何对产品能耗进行说明的宣传。
对此,创维电器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李清海回应,由于《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早在去年的12月1日便已颁布实施,而创维旗下的产品则在更早前就已全面转向节能效果良好的LED背光电视,因此目前所有在售的创维电视都是符合《规则》的。同时按照规定今年3月1日以后生产的电视才必须加贴能效标识,而目前销售的产品都是在此之前生产的,所以会有一段滞后的时间。康佳、TCL、长虹、海信、海尔等品牌的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也都表达了相似的观点。
卖场
会要求厂家尽快贴标
针对场内只有“先锋”一个品牌张贴了能效标识一事,苏宁电器曼哈店店长严俊峰告诉记者,苏宁早已经提醒各个厂家注意按照《规则》张贴,但由于目前销售的产品绝大多数是早前的库存,因此按照规定可以不必张贴相应标识。而先锋这一批货由于进得比较晚,厂方反应的速度也较快,因此率先贴上了能效标识。
根据国美电器透露的资料,目前深圳市场上国美所销售的电视百分之百都是平板类产品,其中LED背光的液晶电视占到总销量的50%以上。据深圳国美的相关人士介绍,LED背光电视和新型的等离子电视几乎都能够达到国家能效标准,市民可以放心购买。
此外,益群电器的副总经理许仕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3月1日前生产的电视有1年的缓冲期,但按照此前冰箱、空调等产品执行能效标识的经验来看,这些没有贴标识的产品肯定也需要补上,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
电视能标仅作参考
大多数平板电视都暂时未能张贴能效标识,那么消费者对此是否放心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计划购买电视的顾客,他们无一例外地表示,买电视更看重品牌和价格,对于能效最多只作为参考因素,因此并不十分在意。
打算在“五一”结婚的市民陈先生对记者表示,电视和冰箱、空调不同,不需要长时间运行,功率相对也要低得多,因此他在采购电器时对冰箱和空调的能效标识很重视,但对于电视他则更为看重品牌、功能和价格,而能效指标只是一个较小的参考因素。
市民王女士则表示,平板电视的耗电量本来就不大,节约的电能和产品的差价相比,选择价格低廉而能耗略高的电视更划算,所以她在买电视时基本不考虑能效问题。
此外,还有一部分顾客表示,尽管他们对平板电视的能效标准并不清楚,但作为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家有责任将这一情况及时告知消费者,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明白消费。他们对那些率先张贴了能效标识的品牌表示了赞赏,并呼吁其他品牌尽快完成这项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