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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主要部件三包期为3年

来源:未知 作者:张立美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1 10:07 
核心提示:黑龙江省消协在2006年至2010年4年间,总计受理消费者关于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投诉2324件,其中大部分是由于电视机生产厂家坚持称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显示屏等部件不属于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只能按1年计算。

中国消费网哈尔滨讯 近年来,我国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即通称的平板电视机产销量大幅增长,但国家至今未对这些新兴商品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退货折旧率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各生产厂家自行制定标准,从一年到两年不等。日前,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省有关部门出台了《液晶及等离子电视商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规定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与传统的黑白及彩色电视机一样为3年。

据了解,1995年,国家有关部门颁布《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规定,规定黑白和彩色电视机的主要部件是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和集成电路,“三包”有效期为3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逐渐替代了显像管电视,其主要部件也换成了液晶及等离子显示屏、数字信号处理板等。而各生产厂家在执行“三包”时,把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排除在外,另行制定自己的标准,包括挂件、折旧率等都与传统电视机不同。据统计,黑龙江省消协在2006年至2010年4年间,总计受理消费者关于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投诉2324件,其中大部分是由于电视机生产厂家坚持称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显示屏等部件不属于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只能按1年计算。如此一来,大量消费者投诉难以解决。

黑龙江省消协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之上,联合黑龙江省工商局、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2010年制定了《黑龙江省液晶及等离子电视商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3月12日执行。《办法》规定,“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主要部件为显示屏、数字信号处理板和IC电源板”,其“三包”有效期与黑白和彩色电视机一样为3年。《办法》还对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挂件和底座单独销售的问题作出了规定:“消费者购买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时,对座架和壁挂架可任选其一,经营者不得另行计价;如果消费者想同时购买座架和壁挂架,销售者可对其中之一另计价款。”

现实中,在“三包”有效期内,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经过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而消费者不愿换货而选择退货时,经营者是按自开具发票之日至退货之日,按每日0.1%的折旧率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如此一来,一台液晶或等离子电视机的价款,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的第二年零9个月就“折”没了,此时消费者无法选择退货,因为一分钱也退不回来。《办法》要求,在黑龙江省境内销售的液晶及等离子电视机的退货折旧率,比照黑白电视机的退货折旧率,从原来每日0.1%降低到每日0.05%执行。同时《办法》的其他条款和内容与1995年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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