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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不配底座市民遭遇“潜规则”

来源:未知 作者:张立美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18 10:29 
核心提示:这就表明商家在销售时必须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底座和挂架要另外收费,否则就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本以为花了5500元买个电视就可以回家高高兴兴地看了,谁知道安装时才知道底座和高清数据线需要额外付款,这合理吗?”家住长白岛的张先生气愤地说。日前,张先生看到某品牌打折促销,于是他花了5500元在某大型电器商场买了一台50寸等离子电视,但是付款后,销售人员告诉她,电视的底座是需要另外收费的。这让张先生觉得很郁闷:“底座不是应该算电视机的一部分的吗,为什么需要另外收费呢?”

张先生本以为多付了电视底座钱就可以把事情解决了,可是电视送货到家安装好之后,张先生发现电话画面模糊不清。安装人员告诉她,要画面清晰显示,还需要一条高清数据线。这时,张先生才想起来,当初商家赠送的高清数据线并不是没用的垃圾线,而且价值100元呢。虽然电视效果很清楚,可是张先生心里总是难以接受这一事实。

记者大尧为此走访了几个电器大卖场,发现大部分品牌的液晶、等离子电视机和底座都是分开销售,价格在180到300元不等,而高清数据线,除非明写不然也是不会另外附送的,这意味着如果消费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电视机,就会有额外的支出。除液晶电视机外,买空调不送空调架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某家电卖场的销售人员表示,对于热水器、空调、电视机等需要二次服务才能使用的家电来说,在安装过程中收取高额材料费早已成为行业中不成文的“规则”了。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将底座与电视机身分开销售国家并没有与之相关的规定,所以无法明确说明这种做法是否违法。但是《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明确指出,“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表明商家在销售时必须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底座和挂架要另外收费,否则就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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