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2019年6月26日,融合网|DWRH.net小编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目看到一则标题为《呼伦贝尔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简称“e租宝”案)涉案财产部分已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于日前发布公告开展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呼伦贝尔市将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期间的工作日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为方便集资参与人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时间,核实登记流程、核实点分布及对应区域、联系电话通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核实登记期限自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具体时间以各旗市区发布通告时间为准,开展现场核实登记工作。
二、核实登记地点
集资参与人可关注通告附件中14个核实点所属辖区、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及时携带相关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应的核实点就近参加核实登记。
三、核实登记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以及能够证明在本市长期工作生活的其他地区受损集资参与人。
四、核实登记流程
核实登记流程包括排号等候、核实登记信息、信息确认签字等环节。确有证据证明集资信息和审计信息不一致的,将提交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进一步复核。集资参与人应听从核实点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流程参与核实登记。
五、携带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
集资参与人到其户籍所在地核实登记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等材料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到其经常居住地核实登记的,除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本人社保卡或近半年纳税证明等证明在本市经常居住的材料(原件)。
集资参与人本人不能参加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除提供上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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