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年入2.5亿美元 看日本运营商KDDI怎样销售应用

来源:腾讯科技讯 作者:Kathy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17 15:37 
核心提示:KDDI根据应用的月度活跃使用量,跟开发人员分享套餐订阅收入。开发人员可以为用户提供应用内购买服务,但他们可以按80%至90%的比例分成,而不是谷歌或苹果应用商店70%的比例。

北京时间3月1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大约在五年前推出了应用商店,当时该公司可能没有想到它会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应用商店总共给苹果带来了110多亿美元的收入(依据是,上个月苹果CEO蒂姆-库克说开发人员分成收入约为80亿美元),同时也让运营商丧失了“中间人”身份,无法从中获得可观利润。

过去,在功能手机当道的时候,开发人员为了在手机上预安装软件,只能向运营商苦苦恳求。但智能手机兴起之后,开发人员只需要通过苹果应用商店的审查过程,或者是直接把应用挂在谷歌(微博)Play商店就行了,不用再跟运营商打交道。

这几年来,一些运营商也尝试过经营应用商店,比如Verizon就开过Vcast商店 ,但这些尝试基本上都以失败告终。谷歌和苹果的应用商店已经成为了用户下载应用的主要渠道,在这样的情况下,运营商应该如何避免沦落成无足轻重的角色呢?

独特的模式

日本第二大运营商KDDI采取了一种新的做法:它没有开办应用商店,而是推出了一个名为 AU Smart Pass的套餐计划。这个套餐预装在KDDI推出的Android手机上。去年它包含约500个应用,500万用户每月支付套餐费用399日元(约合人民币26元),因此这个服务一年给KDDI创造的收入大约为2.5亿美元。

这是一个非常独特的经营模式。 KDDI跟开发商合作,为 AU Smart Pass 吸纳各种应用,但KDDI通常都会要求开发人员提供高级功能或者独家解锁内容。例如,拥有1.2亿多用户的日本热门通讯应用Line为这个套餐提供了独家贴纸,AU Smart Pass上的很多其他应用在应用商店中时是付费应用。

KDDI根据应用的月度活跃使用量,跟开发人员分享套餐订阅收入。开发人员可以为用户提供应用内购买服务,但他们可以按80%至90%的比例分成,而不是谷歌或苹果应用商店70%的比例。

“应用的Netflix”

KDDI公司美国移动业务开发负责人Kazuhito Shimizu表示:“我们需要发明一种新的模式,来适应从功能手机转变到智能手机的转变。”他管理的6000万美元风险资金已经投资过Hailo(位于纽约的出租车创业公司)等公司。

他补充说:AU Smart Pass相当于是“应用的Netflix”,如果消费者看到自己的Android手机上有两个应用商店—— 谷歌Play商店 和KDDI商店,肯定会感到很困惑。但是如果他们看到一个谷歌Play商店,一个 AU Smart Pass套餐,那就大不一样了。

像NTT DoCoMo、KDDI和软银这样的日本运营商,他们处于一个独特的位置上:在权力向苹果和谷歌平台转移的过程中,它们可以观察美国和西欧运营商的应对方式,并从中汲取经验教训。

在日本,智能手机的普及率仍然低于50%。另一方面,在精心打造功能手机和游戏、应用平台方面,日本曾取得过惊人的业绩,这些平台的RPU(每用户带来的营收)指标至今仍然让西方市场自愧不如。

进入日本市场的渠道

但是,在日本市场上,随着智能手机的兴起和Line这样的应用成为新的平台之一,以及大型移动机游戏平台公司(比如GREE和DeNA)进行调整,应用的分发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希望在日本市场上寻求突破的大中型开发商,也可以试试AU Smart Pass 这个渠道。

AU Smart Pass 只适用于日本的Android手机。但KDDI正在考虑如何将它扩展到其他亚洲国家。KDDI还提供了其他一些功能,比如额外的云存储空间功能,供用户存储照片、文件和音乐等。

“开发人员可以把KDDI当作是进入日本的首要营销渠道。”Kazuhito Shimizu说。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