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人:数字冷战时代的来临?
北京时间12月17日消息,英国财经杂志《经济学人》网络版近日刊登评论文章称,国际电信联盟(ITU)与美国政府近日就互联网管理事宜的冲突,或许将意味着数字冷战时代的来临。
以下为文章全文:
ITU一直将自己视为联合国最讲究实效的下属机构之一。虽然ITU技术人员来自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但他们却说着相同的语言。即使在冷战时期,这些人员仍努力做到求同存异,并就《国际电信规则》(ITR)展开协商。时至今日,ITR仍是各国之间进行通信活动过程中一致遵守的公约。
然而与冷战时代的意识形态分歧相比,目前各国对于互联网管理的看法似乎更为对立。ITU近日在迪拜举行了国际电信世界大会(WCIT)。会议原计划就《国际电信规则》加以修订,但由于意见严重对立,该大会于12月14日不欢而散。在绝大多数成员国对新公约投出赞成票后,美国代表团团长特里·克莱默(Terry Kramer)宣布,美国不会在“当前形式上的文件上签字。”克莱默发表上述言论不久,包括英国、瑞典和日本在内的十多个国家也暗示不会支持修订后的公约。在ITU的144个成员国中,已经有89个国家在新公约上签字。
此次公约修订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于互联网管理应该在该公约中占据何种地位。美国及其盟友希望新公约尽量不提及互联网管理事宜,即不希望提高各国政府加强对互联网的审查以及干预互联网现有基础结构。在会议进行期间,600余名与会代表似乎也能够在一片争吵声中达成妥协:具有约束力的《国际电信规则》几乎未提及互联网,而俄罗斯及大量阿拉伯国家将获得没有约束力的互联网管理方案(用辞为“以培育出可促使互联网产业大力增长的有利环境”)。
只是上述妥协性打包方案并没有获得认可。主要原因是在美国看来,无论是《国际电信规则》还是该解决方案,都“跨越了一些红线”。在该公约草案的一个章节中,要求对“不请自来的大量电子通信活动”加以管理,这种活动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垃圾邮件”(spam)。但美国方面认为,如果将禁止垃圾邮件写入国际公约,首先需对垃圾邮件所含的具体内容加以界定,而这种做法又可能妨碍言论自由。而俄罗斯则坚持认为,公约草案需将相关实体界定为“运营代理商”,这些代理商包括互联网服务供应商(ISP)和其他互联网公司。美国希望将这些实体划归到“已认可运营代理商”范围内,即通常所说的电信运营商。
美国针对互联网管理提出的主张或许有其道理。但不得不说的是,美国此举也是在捍卫自家利益:就互联网受益角度看,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同美国相比。由于大量互联网基础设施位于美国,且绝大部分互联网流量需经过美国,因此在收集网民数据事宜上,美国占据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另一方面,从全球互联网产业角度看,美国互联网公司也攫取了其中绝大部分利润。
在这次会议上,仅主办国代表团的人员规模超过了美国。美国派往迪拜的代表团人员超过了120名。在这些人员中,既有美国国防部的官员,也有来自Facebook、谷歌(微博)等美国互联网公司的高管。美国不希望公约中写进“安全”一词,原因是担心此举会影响互联网言论自由。不仅如此,美国并不愿意看到其他国家在互联网产业规模发展事宜上迎头赶上。在欧洲电信运营商试图引入互联网收费方案时,美国代表团大力反驳,此时美国所担心的是并不仅仅是数字鸿沟的拉大。如果欧洲电信运营商的提议被大会认可,则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流量经过这些运营商网络过程中,互联网公司需向这些运营商交纳相应费用。
只是此次WCIT大会失败的近期影响并不会很大。虽然美国及其盟友进行了抵制,但ITU仍能够使其余国家在新公约上签字。更为重要的是,新公约或许将具备约束力,但必须得到一定数量ITU成员国的认可,而此过程又需花上一、两年时间。且目前尚未了解将如何具体执行新公约。
从中期影响看,此次迪拜会议的结果,无疑将削弱ITU的影响力,而这种结局可能对大家都不利。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争议,ITU实际上是做了大量很有意义的工作,如对国际无线电频谱的管理以及制定国际通行技术标准等等。而此前一些代表团所提出很有想法的建议,很可能因此而无法得以实施。WCIT会议同意,将创建一个全球性紧急求救电话号码(真正执行起来可能需花上数年时间)。会议还同意,应该采取相应措施,使各个内陆国和部分岛国更容易接入国际光纤网络。
而迪拜WCIT会议的最重要结果是:在互联网管理事宜上,全球已分化为两个阵营。一方希望加强对本国互联网产业的管理;另一方则希望保持互联网管理的现状不变(部分国家可能因为利益问题而没有表明真实想法)。这听上去很像是数字版冷战时代。我们只能希望迪拜WCIT会议的失败,并不是迈向数字冷战时代的第一步。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