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如何更有效的做好对用户的消费提醒

来源:未知 作者:丁海润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8-16 21:57 
核心提示:在提醒方式上,目前都是采用10086代码短信下发的方式。即符合提醒条件,由系统下发短信给用户。短信固然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成本较低、终端适用范围广、直达用户,提醒服务本身也很受用户欢迎,抽样调研的满意度较高。

去年以来,集团公司不断强化对消费提醒的要求,做到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中国移动“为民服务 创先争优”服务举措“透明消费”这个项目下就有:“开户入网,首次提醒”;“业务扣费,主动提醒”;“数据流量,及时提醒”;“欠费停机,预先提醒”等等,涵盖了用户入网、开数据业务、流量套餐使用、语音套餐使用、低余额等等情况下的提醒,可谓全面而丰富。

在提醒方式上,目前都是采用10086代码短信下发的方式。即符合提醒条件,由系统下发短信给用户。短信固然是一种很好的方式:成本较低、终端适用范围广、直达用户,提醒服务本身也很受用户欢迎,抽样调研的满意度较高。但随着提醒服务的逐步推进,以及各类业务的发展,短信量越来越大,用户收到很多短信,提醒服务与其混在一起,效果会受影响,同时提醒服务本身的短信也需要优化,避免多次打扰用户。以我省为例,每月10086代码下发的各类短信数亿条,约60%的内容为各类消费与业务提醒,数量巨大。同时,有很多手机安全软件、恶意扣费软件会屏蔽10086短信,导致提醒服务对用户失效,而用户并不知晓。

怎么样才能把提醒服务打造成为一项更加贴心、喜欢的,辨识度高,用户互动强的服务呢?

移动互联网时代,运营商的提醒方式也该互联网化,有必要为不同习惯的用户提供丰富的提醒方式,从而提高效果、降低短信量。用户获知自己的消费情况可以有主动和被动两种方式,用户主动发起的有:拨打1008611,收取消费情况短信;通过网营、掌营、短营查询;139邮箱定制账单等等。本文讨论的“提醒服务”是用户被动接收,运营商主动发起,要重点琢磨在这个过程中提高用户的主动性及掌控感,并且根据用户的动作、在最合适的渠道、以用户最喜欢的方式进行提醒。

一、用户接收提醒服务的渠道

按照物理介质分:手机、pad、PC终端、实体营业厅
  按照提醒通道分:短彩信、外呼、营业前台系统、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手机冲浪、139邮箱、飞信、MM、UC浏览器冲浪版、微博移动版客户端…


   其中提醒通道的范围涵盖了物理介质,比如飞信,用户既可以在电脑上也可以在手机上使用飞信来接收提醒服务。后面的讨论将以提醒通道为维度展开。

二、需要建立“提醒消息中心”

若要让提醒服务实现多通道协同工作,必须建立“提醒消息中心”,将所有需要提醒用户的内容放入消息中心,再根据触发条件在最恰当的通道推送给用户,同时还可以提供用户对提醒规则进行设置,比如提醒的时段、提醒的范围等等,还可以查看提醒历史记录。

在“提醒消息中心”,存放的是一条条提醒消息,包括消息内容、触发条件、触发通道、有效期等等。以流量提醒为例,目前是BOSS准实时计算用户流量使用达到了某阈值(如使用量达到了流量套餐的80%),则根据预先设定好的短信模板生成短信,提交到短信中心下发。整个过程未涉及用户感受,是凌乱、无组织的,用户被动接收。同时流量使用情况提醒应该是流量经营的一个重要途径,如果我们在用户手机上网时提醒ta,岂不更合适?

再设想一下:“提醒消息中心”已经建成,每个用户在CRM中都建有单独的空间,准备存放着需要对ta做的提醒。BOSS算出我的流量套餐使用量已达到80%,该提醒我了,该往“提醒消息中心”送什么呢?

首先是提醒内容:“尊敬的用户您好,您的流量使用率已达到XXXM,使用进度达到了80%,中国移动提供流量加油包,XXXXX”。

其次是提醒通道:按照优先级,可以通过下列通道:手机上网时推送、统一门户客户端推送、登录飞信时推送、网上营业厅推送、短信下发。

然后是有效期:可根据经验值设定消息有效期,若XX小时消息未送出,则删除。

好了,CRM中的“提醒消息中心”已经做好了,各通道该如何协同呢。各通道也应设计“消息中心”,如飞信,我登录飞信后,飞信到CRM中查看有没有要提醒我的新消息,发现有流量提醒,就在界面上显示有新消息,用户点击后,返回给CRM,用户已读。其他通道类似。

同时,在网上营业厅、统一门户手机客户端、10086人工台等提供提醒消息的设置和回看功能,用户可以关闭提醒,也可以设置提醒周期,最喜欢的提醒通道等等。

这种提醒模式,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方式,更加显性化提醒服务,让用户有更多的互动感和支配感,同时可以降低短信量,带动流量使用、带动门户等电子渠道的活跃度。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