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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移动互联网流量经营的可行性

来源:labs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06 18:55 
核心提示:中移动可尝试成立互联网子公司,研究互联网运营的模式,以及用户消费模式,从而为流量经营提供资费依据,了解在每部智能手机上每月产生多少流量字节,然后在规定的流量内免费,超过部分按照语言业务一样,加收超额流量费。

一、电信运营商移动互联网转型不是专业经营互联网公司业务

电信运营商参与移动互联网经营,主要是指流量经营,专业经营互联网公司不现实,因为我们缺少这方面的专业计算机人才,主要精力就是通过流量经营,发挥智能管道的作用。而且目前中移动大批员工都是各类管理营销性人才和网络技术型人才,真正的计算机高端人才,诸如软件工程师、网络架构师、以及程序设计员占比较少,因此从员工人才结构来看,还是着手从流量方面经营。

互联网公司利用通道,提供丰富多彩的内容销售,对于互联网内容方面的高利润,中移动也只能是羡慕而已,我们不可能完全模仿互联网公司,我们只能开放平台,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否则我们就要一方面大量的增加互联网方面高端人才,同时要减少一批传统的管理和网络技术方面的人才,但中移动属于大型中央企业,目前没有这方面裁员计划。

因此,互联网公司的高额利润,只能属于高端的IT人士组成的公司所拥有,电信运营商的优势是建设移动互联网智能管道,中移动只能通过流量经营,从快速发展互联网业务中分享一杯羹,中移动不可能将互联网公司的那一套搬过来做,而且也是不可能,因为电信运营商定位是产业链的中间环节。(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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