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融合传播: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品牌传播观(3)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作者:付玉辉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20 22:22 
核心提示:三是传播状态的现实和虚拟之关系。在海量移动自媒体渐成主要元素的传播时代,对于一些自媒体而言,其50%乃至更多的传播生命将寄托在虚拟的移动互联网上。对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品牌传播而言,也是如此,也许会有越来

三是传播状态的现实和虚拟之关系。在海量移动自媒体渐成主要元素的传播时代,对于一些自媒体而言,其50%乃至更多的传播生命将寄托在虚拟的移动互联网上。对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品牌传播而言,也是如此,也许会有越来越多的品牌传播将依赖于移动互联网来进行。但是笔者认为,即使再强的基于互联网的社会连接,如果没有现实社会的社会交往作为支撑,也将是脆弱的。也就是说,基于互联网的虚拟社会交往其实很难脱离和现实社会的关联而存在于我们的传播世界之中。由此可见,融合传播的确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重要的传播特征。当前在传播领域,虚拟交往的比重正在逐渐提高,在品牌传播过程中,现实传播方式和虚拟传播方式正在共同构成更为真实的品牌传播环境。

总而言之,对于品牌传播而言,移动互联网时代为品牌传播提供了创新的传播手段、发展空间和传播领域。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品牌传播更加无法脱离人的世界而单独存在。而每个个体的传播世界也无时无刻不经历着现实和虚拟之间的深度融合。在此传播环境之下,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品牌传播可以在新的传播环境之下依托海量自媒体、智能传播环境踏寻一条不同以往的传播路径和传播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