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百度意料之外的压力:韩寒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孙进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31 11:23 
核心提示:当出版社和作家的联盟跟百度发生对抗的初期,条件对百度十分有利。显然百度拥有着应对中国版权环境更丰富的经验和实力。 从2005年至今,国际唱片公司联盟都未能撼动百度的音乐搜索,因为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和中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都有避

当出版社和作家的联盟跟百度发生对抗的初期,条件对百度十分有利。显然百度拥有着应对中国版权环境更丰富的经验和实力。

从2005年至今,国际唱片公司联盟都未能撼动百度的音乐搜索,因为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和中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都有避风港原则。

避风港原则实质上是由被侵权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那么网站就能免责。这好比让搜索网站和分享网站有了一个安全避风港来发展业务。

如果作家和百度真的打上法庭,那么获胜把握并不大。即使能够获胜,赔偿制度也使得作家没法满意,因为现行的赔偿原则不是一个惩罚性的原则,版权损失很难举证,法定的赔偿是非常低的。

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看,文字作品在20世纪90年代的时候,国家版权局出过稿酬的规定是每千字10元到40元,按照这个规定,100万字的作品稿酬是4万元,最高赔偿额到2000年著作权法修订的时候把30万元提到了50万元,但很多侵权赔偿金额还是入不敷出。

目前,音乐界已经跟百度达成了平衡。比如,许多商业演出邀请名单就是根据百度MP3的搜索排行榜来请歌手的,但跟歌手和唱片公司能够放弃音乐本身的收入,从商业演出和广告代言等获利相比,作家如果没有了版权收入,就基本走入了“绝境”。

况且,这次作家挑战的是百度文库这种分享类平台,而非搜索平台。百度文库这种聚合用户的平台有更大“杀伤力”,用户上传文档被其他人下载得越多,获得的积分才越多,然后才能去下载对自己有利的书籍。

这还不是全部,更有杀伤力的,是百度和爱国者合作电子书阅读器,可以直接连接到百度文库,这对纸质图书更是打击巨大。

于是,作家们不得不全力出手了。他们选择了利用影响力来发动公关战。韩寒作为影响力最大的代表之一,两篇博客“檄文”仅在新浪博客上就阅读量过百万,他虽然不开微博,但在微博的传播更是广泛。

事实上,虽然新浪微博和美国Twitter一样,粉丝数量排在前面的都是娱乐圈人士,但就影响力而言,粉丝数量不代表一切。Twitter联合创始人埃文·威廉姆斯(Evan Williams)曾说,粉丝数量有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么重要。以引用率和提及率计算,作家是微博上有最大影响力的群体之一。

而且,磨铁图书沈浩波还透露韩寒可以在《纽约时报》的专栏上第一篇就写百度。这都带给了百度巨大的舆论压力。而且,有作家甚至号召,将所有作品的反面人物角色都改成百度CEO的名字。

这是否是压垮百度承受极限的最后一根稻草,不得而知。目前,百度文库中文学作品类别在三天内从几百万份被删到只剩下了100多份。而且作家要求的先审核后上传的机制也被百度采用。接下来将走向利益分成机制的建立。

万榕书业总经理路金波认为,事情的转折和韩寒及李承鹏暗示可能采取一些“过激”行为有关。这只是炫耀“核武力”,但是不使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并未通过谈判或法律手段达到使百度屈服的目的——这说明我当时力主让第一次谈判破裂从而发动其他攻势的正确性。”

在他看来,根本上,这是一场作家、出版界联合发起的对整个互联网侵权行为的战争。百度文库只是其中一个代表。必须意识到,还有其他门户网站的分享平台,还有其他阅读网站,还有无数个人网络用户,在进行相同行为。而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决定了,只要有一份侵权文件存放在网络中,著作权就是不安全的。攻击百度文库只是整个战役的第一步。接下来包括针对苹果App Store保护版权不力,以及呼吁立即废除所谓“避风港”原则,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