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第二大搜索之位易主微软必应(2)
合作效应
很显然,微软在开足马力提升搜索业务。
微软公司全球资深副总裁、微软中国研发集团董事长张亚勤曾承认微软在搜索领域曾犯过错误,“我们在早期的时候,没有认为搜索会成为一个大的业务、商业模式。”甚至连一向高傲自负的微软CEO鲍尔默也坦承,在搜索市场,排名第一的谷歌比微软大得多。“微软必须要提高竞争力,但不能很快超过营收数倍于自己的对手。”
或许,从雅虎CEO卡罗尔·巴茨(CarolBartz)放弃搜索的那一天开始,雅虎就已经放弃了长期以来的创新传统了。
去年8月25日,卡罗尔·巴茨放弃了在搜索引擎领域的竞争,决定协助必应。根据微软和雅虎双方签署的协议,雅虎将负责两家公司优质搜索广告的全球销售运营业务,微软则承担为雅虎公司提供后台搜索业务。
但雅虎并不这么简单认为。雅虎负责搜索过渡的副总裁KartikRamakrishnan对外表示,雅虎和微软的合作使雅虎搜索团队达到了另一个里程碑。“我们正在按计划实施全球性的过渡,把雅虎的搜索后台功能过渡到微软的搜索平台”。据了解,雅虎公司已经在澳大利亚、巴西和墨西哥完成这个过渡。
“随着我们与我们的全球广告商和合作伙伴继续实施高质量的过渡,雅虎和微软搜索联盟又向前迈出了一步。”Ramakrishnan说。目前,在美国市场,雅虎依旧以9.74%的市场份额领先于必应9.03%的份额。
基于雅虎在美国市场仍领先于微软的事实,有分析认为必应全球市场份额的增长,除了得益于与雅虎的合作,更与微软马不停蹄在相应领域展开合作有很大关系。
去年10月,微软找来Facebook的CEO马克·扎克伯格并达成协议,必应整合Facebook庞大的用户数据,以改善必应搜索结果。这就意味着,拥有5亿用户的社交网站Facebook将采用必应为默认搜索工具。
微软搜索业务主管陆奇对此解释说,通过整合来自Facebook的社交信息,扩大两家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将把网络搜索带入到“下一个等级”。这将使微软的必应搜索引擎向用户提供更好的信息,使他们能够更快地作出决定。
微软与Facebook的伙伴关系源于2007年。当年,微软投资2.4亿美元获得Facebook1.6%的股份,也正是这笔交易,把初创业的Facebook的市值提升到了令业界难以置信的150亿美元高位,这让扎克伯格很感风光。2009年11月,微软宣布新计划,将把Facebook的好友动态整合到必应搜索结果当中。从今年6月开始,这些结果已显示在一个特殊的必应社交搜索页面当中。
未来搜索市场格局势必还将会进一步发生改变。随着微软WindowsPhone7手机操作系统的面世,必应在移动搜索领域的市场份额有望继续提升。微软WindowsPhone7将必应作为默认搜索引擎。据国外媒体报道,谷歌也在日前针对WindowsPhone7手机推出手机搜索应用,用户可以从谷歌应用商店下载该款应用。
鲍尔默曾明确表示必应未来将要面临的困境,他表示,目前微软进入搜索市场的成本较高,但营收较少,因此微软必须更具颠覆性和耐心。但据了解,微软于2009年6月发布全新搜索服务品牌必应后,预期用在推广上的费用就有8亿-10亿美元。
“在搜索领域,微软必须更像创业公司,而不是行业巨头”,鲍尔默已经显现出面对当前事实的坦然,而未来搜索市场的变化,则注定将在微软和谷歌的较量中不会停止。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