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添香状告“自由看”盗版侵权案一审胜诉
3月22日消息,红袖添香状告“自由看”网站盗版侵权案一审胜诉。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责令“自由看”网站立即停止侵犯红袖添香拥有包括《逃婚俏伴娘》、《穿越:丑颜泪之下堂王妃》、《调皮王妃》在内的,拥有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的7部作品,共计7037251字,并处以相应赔偿。目前该网站已关闭。
据了解,“自由看”网站通过将以上作品上传至网站,供人浏览、下载,非法向公众传播,通过发布广告等形式获取非法收入,该行为严重侵犯了红袖添香网站和作者的正当权益。
侵权行为一直是文化产业所面临的一大困扰,过去十余年里,由于版权保护不力,让电影、音乐、软件行业几遭摧毁。如企业家潘石屹所言,“在偌大一个中国市场上,电影、音乐、软件行业一年营业额不及房地产行业一座楼的销售收入”。而体现到文学网站上,盗链和盗贴等侵权行为,令很多原创文学网站和原创作者利益受损。有数据显示,每年网络文学盗版市场规模在40亿元之间,而同期正版市场的规模仅为2亿元。
“那些不法网站,在原创作品上传以后几分钟就可以把链接盗链到自己的网站上。作者是靠上传字数收取费用的。被盗用不仅是网站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作者的利益也受到直接损害。这是明目张胆的盗取别人的劳动果实。”面对当前的10万多家大型盗版网站,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也为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疾呼:“作者们的工作量很大,网友都在盼着作者连续刊登,他们一天真要写八千、一万字。这么大的写作量,这么辛苦地劳动,被链接被盗用后,就收不到版税,这完全是一种掠夺!”
随着网络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网络盗版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美国六大电影公司集体起诉迅雷,国际七大唱片公司起诉百度,中凯起诉网吧等维权大事件,令人认识到了网络版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而在盛大文学向百度文库宣战后,李承鹏、郭敬明等近50位作家声势浩大的联合维权,也必将在中国互联网的维权历史上记下重重的一笔。
据悉,新闻出版署已将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网络读物列为版权保护对象。红袖添香维权律师团队建议,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当发现自己的作品被网络转载或用于下载服务等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警告,要求其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并及时向网络服务商要求证据,再结合实际情况拿起法律武器制止侵权。在发现作品被侵权后,也可以参加相关作品版权所有机构的集体维权,以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成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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