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清明前应战侵权“讨伐”(2)
承诺两天内处理侵权文档
尽管山雨欲来风满楼,但面对媒体,百度公司却选择了回避。17日下午,记者就承诺谈判一事多次致电百度公司公关部的相关人员,但电话却无人接听。截至发稿前为止,百度公司也未对谈判事宜正式回应。
据了解,此前针对“50作家维权事件”,百度公司曾向媒体回应称:“百度高度重视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从文库诞生之日起就郑重承诺,如果作家及版权方发现文库用户在上传内容时有侵权问题,只要通过文库投诉中心(http://tousu.baidu.com/wenku)反馈情况,百度会在48小时以内迅速核实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截至目前,百度已经通过文库投诉中心,有效清除了文库中数万条用户上传的侵权信息。”2009年11月,百度推出了百度知道“文档分享平台”。当年12月,这一平台正式更名为“百度文库”。百度文库推出了相应的积分机制,用户通过上传文档,可以获得虚拟的积分奖励。下载时,免费文档可以登录后下载,但对于已标积分价格的文档,下载时则需要付出虚拟积分。截至19日晚,百度文库内文档已突破2亿份。
链接:
传统出版业艰难的网络维权
传统出版业与网络文库的瓜葛可谓由来已久。2009年11月18日,中国作家协会就谷歌公司未经授权扫描收录使用中国作家的图书作品,向谷歌公司发出维权通告。一个月后,谷歌公司初步提交了扫描收录使用的8万种中国图书作品清单,并于2010年1月9日向中国作家协会提交了正式回应文本:向中国作家道歉、作出承诺、提出了处理方案的时间表。
2010年11月12日,作家陆琪征得上百位作者联合署名,呼吁成立行业维权组织,起诉百度。
2010年11月16日本报A12网闻版曾以《盛大文学“集结号”诉百度》为题,对盛大文学联合起诉百度文库一事进行过报道。
2010年12月9日,中国文字著作协会、盛大文学与磨铁图书公司共同发布了《针对百度文库侵权盗版的联合声明》。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