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中移动遇增长天花板急变阵 移动互联网成目标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1-12 15:15 
核心提示:9月2日,中移动成立10年以来最大规模的省公司高管调整基本敲定。如无变故,至少5个省和4个部门的要员都将在近期被调任新职。加上8月已进行的人事调动,在短短一月之内,中移动将有超过1/4的省公司变更“一把手”。

中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走到大变革的关口。

9月2日,中移动成立10年以来最大规模的省公司高管调整基本敲定。如无变故,至少5个省和4个部门的要员都将在近期被调任新职。加上8月已进行的人事调动,在短短一月之内,中移动将有超过1/4的省公司变更“一把手”。

这只是巨人转身的一个微小侧影,更多的震荡还在或明或暗处进行。

不愿具名的中移动人士透露,过去数月之内,中移动对铁通的业务整合已经拉开序幕;已经延用10年的移动梦网模式全面调整;Mobile Market基地更名为互联网基地,并将大举发力;子公司卓望控股及其旗下公司即将重组;WLAN加速建网和大规模发展用户……从人事、架构到业务体系,中移动的诸多变革已在进行。

这场变革,是中移动对自己意识到的公司成立后最严峻挑战和考验的一次有力反击。

威胁下的取舍

传统业务的增长瓶颈,3G业务的先天不足,加上被打破的电信运营商竞争格局,让急需新业务增长点的中移动,加速拥抱神速发展中的移动互联网

北京西城区金融街29号,波澜不兴的表面下,“忘掉成绩、牢记责任”,正成为中移动总部大楼中新的主题词。

“巨大的竞争正由互联网而来。”9月15日,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专访时,中移动董事长王建宙说,随着通信业与互联网的融合,产业价值链正在发生转移,核心环节已被苹果、谷歌等IT企业抢夺,中移动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打破垄断、平衡竞争格局的调控举措也渐显成效。中电信和联通的冲击、非对称管制的压力,令中移动市场份额不断下降;加上市场渐趋饱和,ARPU(每用户平均收入)增长乏力,利润率持续下降,中移动已逼近成长天花板。

面对成长的烦恼,转型势在必行。

现在的问题只在于,中移动将向何处去?是专注移动话音,还是打破藩蓠,向移动互联网领域扩张?如果是后者,在一个完全陌生且并不成熟的市场,中移动要依循怎样的路径和节奏前行?在此过程中,中移动如何划定自己的势力边界,哪些环节必须牢牢掌控,哪些环节要开放合作避免四面树敌?

这条路并无前人踏足,中移动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超级中移动

看上去,中移动理应高枕无忧。

放眼全球,没有任何电信运营商能与中移动一较锋芒:早在数年前,中移动就已被公认为全球网络和用户规模最大、市值最高的电信运营商。

截至2010年8月底,中移动的用户已经达到5.64亿,根据8月20日国资委公布的央企2009年业绩,中移动2009年收入4901.2亿元,利润1484.7亿元,稳居108家央企榜首。

与之相比,中国另外两家运营商中电信和联通都相形见绌。截至2010年第二季度,中移动仍占据中国手机用户市场份额的70%。2009年,中电信和联通营业收入分别为2429亿元和1590.6亿元,利润分别是141.6亿元和29.5亿元。

在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增值内容等领域,中移动的强大影响力甚至已经辐射整个行业,举手投足就能决定企业命运,改变产业格局。

一位外资设备厂商负责人说,中移动每年的集中采购规模,都是电信设备厂商判断年景丰歉的风向标,这块蛋糕如何切割,更直接影响设备厂商的业绩和行业排名。在2009年,中移动的实际资本开支达1294亿人民币,2010年计划开支1230亿元,高于中电信和联通的资本开支总和。其中,有约70%用于网络、传输环节的设备采购和网络维护。

而在内容领域,中移动的话语权“更权威”。

“中移动说有20%的坏账,你就只能结算到账面收入的80%,中移动说你违规,你就必须整顿业务甚至下线。”一位SP(服务供应商)人士说,由于业务的上线、运营、收费乃至监管,都由中移动掌控,大量的内容厂商一直依附中移动生存。在本世纪初,多家互联网公司正是依靠中移动分成,才得以上市并挺过互联网寒冬,而现在,中移动的影响力则更进一步,甚至令其他行业公司都要仰中移动鼻息。

比如无线音乐,据四川移动2009年9月内部报告,中移动分成已成为唱片公司在中国内地的主要收入来源,占据了华纳收入的29.41%,环球的39.49%,EMI的43.4%,索尼的50.82%,其他唱片公司的70%~80%,中移动无线音乐基地更成为中国98%的新歌首发平台,每年带动全网收入超过200亿元。

政策转向

虽然影响力不断扩张,但在公开场合谈到这一话题时,中移动高层却往往避之唯恐不及。

让中移动讳言的原因在于,电信市场化改革以来,中国政府一直以打破行业垄断、建立相对均衡的市场竞争为主旨,并屡屡通过电信重组等举措重塑市场格局,一旦成为“出头鸟”,必然招致强硬管制。

8年电信重组中,中移动曾是最大受益者。2000年成立后,相对年轻化的公司结构,让中移动在没有历史包袱状态下,抓住了移动通信对固定电话的替代趋势,而率先进入香港资本市场,也让其拥有了更合理的治理结构。在此后的“黄金十年”高速发展中,屡次的电信重组,均对中移动影响微弱。无论是中电信南北拆分,还是后来的网通合并重组,均让中移动保持了相对的稳定。在这样稳定的架构中,中移动成为中国电信行业新的领头羊。

所谓福祸相依,取代中电信地位的中移动发现,原来公众针对中电信的经营非议,监管层反垄断的矛头,开始转向中移动。

2008年5月,在工信部主导下,中国进行了第三次电信重组,并于次年1月发放了3G(第三代移动通信)牌照。在此过程中,固话萎缩的中电信获得原联通的CDMA网络,如愿进入移动通信市场;联通网通合并之后,也拿到期待以久的WCDMA牌照;“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中移动则被要求合并一直经营困难的铁通,并以产业基础最为薄弱的TD-SCDMA为3G标准。

这其实不是最坏局面。当时在坊间流传的重组方案,甚至不乏“拆分中移动”之议,与之相比,政府最终施行的方案已被认为“相对温和”和“相对市场化”。

“其中原因在于,对电信行业的监管思路是在左右摇摆。”一位国资系统的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这位人士说,电信行业的监管思路一直有所分歧。一部分人认为,应该坚持以强硬手段,维持产业格局平衡,打破强势运营商的垄断暴利;另一部分人则认为,电信行业已经实现市场化,当前更应该维持运营商实力,确保中国运营商参与乃至主导国际通信业的走向,避免被欧美拉开距离。

令决策层棘手的是,在需要同时推进电信市场化和扶持自主创新的特殊国情下,中移动既是需要监管的目标,也是需要扶持的目标。“在未来1~2年内,扶持自主创新与民族产业的国家政策会导致对监管政策的干扰。”在一份内部报告中,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专家分析认为,在此过程中,只能以促进竞争为中心,综合运用各种政策进行监管。

一位中移动人士透露,在中移动内部,如何应对政府管制政策的研究一直在进行。“政府有可能出台的非对称管制政策包括:单向的携号转网、跨网漫游,以及市场份额的上限管制”。其中携号转网可能带来用户的大量流失,网间漫游会抵消中移动与竞争对手间的网络优势,上限管制则可能令中移动被迫减缓甚至停止用户发展。除此之外,网间结算政策、号码资源分配等问题,工信部有可能向中电信和联通倾斜。

目前,工信部还未出台跨网漫游和上限管制举措,但单向的携号转网已经开始试点。按照计划,天津、海南两地10月16日就将开始携号转网试商用,天津用户可在三大运营商之间自由互转,海南用户则只能从中移动携号转向中电信和联通。

“至少1~2年内,这一政策对中移动还不会有太多影响。”电信业内人士认为,携号转网需要先在小范围试点解决技术问题并了解用户趋向,再逐渐大面积推广,而且从国际经验看,与政策初衷相反,用户往往会从弱势运营商流向强势运营商。

在该人士看来,携号转网政策的最大意义在于,作为政府的明确态度向中移动施加震慑,“中移动不得不放弃市场占有率最大化的策略,转为以保有中高端客户、拓展3G用户为主的防守姿态,以避免触发政府的更严厉举措出台。”该人士说。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