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优信诉58不正当竞争看企业品牌的法律保护
近日,曾一度闹得轰轰烈烈的优信二手车诉58同城不正当竞争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原来,优信二手车称,58公司在2016年4月2日恶意设置“优信”和“优信二手车”与搜索引擎之间的链接,使公众在百度搜索中输入“优信”“优信二手车”关键词时,直接链接至其官网“58同城”。同时,在链接显示的页面醒目位置还有“优信二手车”字样,以期混淆视听,使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随后,优信二手车以58公司冒用自己的企业名称、字号够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58公司,请求判令58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以及赔偿3000万的经济损失。而58公司的律师辩称,首先,原告两公司(优信互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优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分别为“优信互联”和“优估”,均非“优信”,对于“优信”字样没有企业名称权。其次,原告没有“优信”、“优信二手车”的商标权,“优信”商标早已被上海洲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且58公司已经获得了该商标使用权,所以不但58没有侵权,反而优信二手车对“优信”的商标使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该案件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对于此案,社会公众有人唾弃58二手车业务搭优信品牌的便车,也有人指责优信是借着58的名气炒作自己。法律业内人士也各自持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优信有企业名称权,且在二手车领域已经相当有知名度,即使58公司有商标使用权,也在事实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此处的商标权无法对抗企业名称权;但也有人坚持认为优信没有企业名称权,且其对“优信”的商标性使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这场纠纷到底孰是孰非,需要结合提交的法庭证据进行判断。其实,暂且不论双方对错,这场品牌大战本身再次提醒了我们品牌保护的重要性。有句俗话叫“酒好不怕巷子深”,意思是说只要产品质量好,哪怕身处偏远,单凭自身的优秀品质也可以让人知道。在商品或服务质量上下功夫确实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王道,但随着搜索引擎、论坛、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着力于互联网营销,投入巨资进行品牌塑造和推广。于是,在商品和服务质量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品牌形象往往对消费者心理产生重大影响。品牌究竟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品牌是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心理认知,或者说一种印象。这种心理认知不仅仅是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的知晓,还有对其品质的认知,更融入了企业文化、生活和消费理念等无形价值,往往会产生商品服务本身之外的增益价值。所以,品牌已经不仅仅是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品牌做好了,可以创造巨大的无形资产。
虽然品牌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很多企业只着力打造强势推广战略,用美轮美奂的广告和新奇诱人的标语塑造品牌形象,却忽略了夯实品牌建设的法律基础,如此一来,既可能造成自己煞费苦心的品牌打造到头来是为别人做嫁衣,还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招致巨额赔偿。
法律对品牌是如何进行保护的呢?这首先要从品牌的形象化载体入手。品牌虽然是一种消费者的心理认知,但总有一些外在表现形式,或者说载体,它们往往是一系列的企业符号、标识或形象设计。比如,著名的体育品牌耐克,公司名称是“耐克”或“NIKE”,图形标识是一个对勾,其知名广告语是“Just do it”。另外,各种不同款型的服装除了印制“NIKE”字样及对勾标识,可能还有自己的款型名称。这一系列的文字和图形标识成为了耐克品牌的重要标识。保护这些品牌标识是法律的一项重要职责。现有法律主要是通过《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品牌予以保护的。(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