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专车被禁:政府不做社会创新的窘境(3)
这就需要渐进的社会创新。社会创新需要是渐进的,否则就是革命。
从专有到共享不一定能解决这问题,但从逻辑上讲只有人与人之间普遍关联、共享资源并提供个性化服务才可能解决这问题,或者说这至少是一个思路。所以我个人的观点是滴滴专车这样的创新不但不应该禁止,反倒是应该鼓励,当然这要纳入到特定的法律框架下面。
结束语
在技术大潮面前其实大家都没退路,除非核大战类事情导致世界毁灭,否则我坚信技术发展只会推着我们往前走,而技术发展又一定会重构种种关系,这时候单纯的保守,看见新事物就一棒子打死,其实是不行的,这在长线上可能会导致更大的问题。扮演监管者角色的人更适合以一种拥抱的姿态来面对这类变化,唯一麻烦的是就现状来看要想形成正反馈的环,企业的推动和思考似乎是不缺的,但没有自顶向下的开明事情就必然会卡在某个地方。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