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否认报道失实 称耗时4月调查网秦及飞流
3·15晚会刚刚过去,晚会上被曝光的企业又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锦湖轮胎、网秦天下及飞流九天三家公司却选择了“据理力争”,认为央视的报道有失偏颇。
作为执导央视5届3·15晚会的总导演,尹文是很多企业和公关公司最想认识的人。但3月17日尹文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他“从做调查记者的时候起,就开始保持同公司的距离”,为此他已经有十年没有参加过企业举办的答谢会。
面对被曝光企业的声明,尹文回应称,央视的报道很客观,调查很深入,证据也很确凿,不存在失实的问题,央视对锦湖轮胎等企业还将继续跟踪报道。
报道不存在失实问题
《华夏时报》:对于央视3·15晚会的曝光,有的企业好像并不是很认同,锦湖轮胎3月16日中午回应称,央视“简单通过视频中添加不同胶料的数量就判定我公司违规操作,并不准确”。你怎么评论他们的声明?
尹文:被曝光企业的异议我觉得很可笑,他们说:“原片胶、返炼胶的添加比例是按照重量来进行计算,并非直观的数量比例,因此简单通过视频中添加不同胶料的数量就判定我公司违规操作,并不准确。”但事实上,我们采访了锦湖轮胎一线的工人都是说,一片、两片、几片,甚至他们负责生产线的科长也说一片、两片,我们也拿到了他们的标准,在他们所有的标准和执行当中都没有谈到重量是以克或者公斤来计算,他们的标准都是“片”。其实,我们的记者去他们生产现场看的时候也没有看到称重量的器材在哪里。晚会结束后记者第一时间赶到了锦湖轮胎天津工厂,这个工厂的品质保证部部长承认,超量使用返炼胶用于轮胎制造的现象在工厂确有发生。
其实,我们在两年前就发现有些汽车轮胎会莫名其妙地鼓包、爆胎,但是我们无法进入他们的生产线去调查。去年我们终于找到了锦湖轮胎公司一个内部人士愿意带我们进去,于是就有了今年3·15这个轮胎的节目。对于这家企业,我们进行了三次暗访,一次正面采访。
我认为这件事情是一个很严重的事情,锦湖轮胎在中国轮胎里的市场占有率第一,一年生产6000多万条轮胎,其中大部分是销售给中国的。
我们知道目前有很多的知名汽车厂商都跟这家轮胎厂有合作,比如上海通用、一汽大众、北京现代、长城等。目前,这家轮胎企业还在抗争,不承认自己的违规行为。
《华夏时报》:网秦天下及飞流九天因联合坑害消费者被曝光后,也在次日声明晚会的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
尹文:飞流九天声明中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内容,他们并没有说我们的失实点在哪里。他们声明里面回答的问题主要是版本问题,其次是按键问题,甚至他们会说是出于竞争对手陷害。所有所谓“伟大”的公司当被曝光的时候,都会说是被竞争对手所陷害,央视3·15晚会会干这样的事情吗?现在这两家公司已经把声明全撤下来了,都已经同我们主动认错了。
其实,这个节目的线索是消费者提供的,节目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分钟,实际上我们从去年10月份就开始调查这两家公司了,总共用了4个月的时间调查,用了4个月去追踪,对于他们怎么去下载,怎么对用户进行控制都已经调查得很清楚。
3·15晚会是瞭望者
《华夏时报》:今年3·15晚会为什么会选择“护航新消费”这样一个主题?
尹文:一提到新消费大家最先想到的可能就是网络购物,其实我们的含义不仅仅包含网络购物,而且延伸到消费者的生活中,比如汽车消费、手机消费也都包含在其中。
我们台领导有一个说法,3·15晚会应该是一个瞭望者,能够洞察到消费领域的新趋势,所以我们今年晚会的主题虽然定位于“护航新消费”,但是内涵决不仅仅只是新经济。比如今年我们报道的智能手机的传播就属于这一类。同时,我们也更多地关注公共安全的问题。
《华夏时报》:晚会曝光的8个方面的新闻线索来源主要来自哪里?为什么会选择这8个方面?有什么标准吗?
尹文:我们的选题标准第一个就是共性问题,是普遍性的问题;第二个标准就是规则和制度缺失问题;第三个就是这个问题是不是对老百姓伤害很大。
《华夏时报》:有人认为,今年的晚会没有报道食品和药品领域出现的问题,大企业违规的报道也不多。你怎么看?
尹文:我从来不会去想报道的是不是大公司或者是著名公司,而是想这家公司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关注它,如果把去年曝光的惠普公司同今年的锦湖轮胎的事情相比较的话,我觉得锦湖轮胎的影响力会更大些。为什么?因为我们每个人开车的时候,自己车子的轮胎是不安全的,这涉及到多少人的生命安全,这背后涉及到多少配套厂家,许多都是大公司。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