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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成网络流量猛增主推手 运营商OTT或行分级流量交易(2)

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6-18 15:44 
核心提示:运营商渐被允许进行差异化互联网服务及收费 目前有关网络中立的争端,优势已从互联网公司转向电信运营商。今年5月15日,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投票通过了新版网络中立法规,并开始向公众征询意见。新版法规对原有法规

运营商渐被允许进行差异化互联网服务及收费

目前有关“网络中立”的争端,优势已从互联网公司转向电信运营商。今年5月15日,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投票通过了新版网络中立法规,并开始向公众征询意见。新版法规对原有法规作出了重大修改,在最核心的“是否允许运营商与OTT进行分级流量交易”的规定上,将原来的“不允许”改变为“在商业合理的条件下允许”,将监管原则从“禁止”改为“逐案例审查合理性”,隐含地对“分级流量交易”给予了放行。

分析来看,电信运营商为互联网企业提供差异化的服务质量网络,能适应不断涌现的新业务的需求。而在市场经济下,电信运营商对有价值的资源进行收费,也是一种合理要求。从近期欧盟、新加坡等地的“网络中立”规制提案或框架看,在保证网络质量的前提下,允许运营商进行差异化的互联网服务及收费,已成趋势。

实际上,一些网络服务商也愿意为更好的网络质量买单。调查显示,超过85%的企业愿意为更好的业务体验支付最高25%的网络溢价。2013年,Google、NetFlix分别向Orange、Comcust支付额外费用购买更优越的体验。另有调查显示,网络延迟每增加0.4秒钟,亚马逊每年将损失16亿美元。而网络延迟每减少400毫秒,雅虎的访问量就会增加9%。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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